“思想品德課不合格就不能讀高中?”近日,深圳公開了2015年中考政策意見修訂稿,將思想品德課納入中考考查科目。該條款一經公布,隨即引發(fā)熱議。
根據深圳中考的相關規(guī)定,學生只要是思想品德課考試不合格,哪怕中考成績再出類拔萃,同樣可以被高中學校殘酷的拒之門外,不予錄取。如此匪夷所思的中考規(guī)定,如果不是對學生思想教育的矯枉過正,就是對學生受教育權的非法蠻橫侵犯。
即便,這一突兀規(guī)定,是出于加強思想品德教育的考量,但是,不由分說就將思想品德考試成績,不加甄別與學生的受教育權捆綁在一起,顯然有悖科學遴選人才的準則。只因品德課成績不好,學生就要痛失受教育權,顯然于法無據,于理難容,屬于徹頭徹尾的悖論。況且,受教育是法律賦予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剝奪。
顯然,把學生思想品德成績作為決定升學與否的砝碼,這要么是強詞奪理、罔顧法理的違法行為,要么就是自欺欺人、一意孤行的教育初衷。眾所周知,成績并不是衡量一個人品德優(yōu)劣的唯一標準,也絕非衡量一個人道德水準的不二標桿。從某種意義上說,考試成績并不與個體品德成正比,學生的品德也絕難以單純的考試來衡量。馬加爵、藥家鑫殺人案、復旦投毒案,莫不是學習成績佼佼者,但卻是品質卑瑣、陰暗殘忍者。
的確,在道德滑坡日趨加劇的當下,加強對學生的品德教育很有必要。加強品德教育,既契合了時代的道德吁求,也是教育本位的價值回歸。然而,悍然把品德教育用升學綁架,一方面,易陷入功利主義教育的泥沼,迷失在急功近利的應試教育中;另一方面,品德教育會被蒙上某種“政治”色彩,異化了教育的本義,貽害無窮。換言之,任何懷有功利目的的品德教育,只會與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馳。
其實,要對學生進行行之有效的品德教育,要打破應試教育的現(xiàn)實羈絆,否則,重智商、輕情商,教育跑偏的現(xiàn)象仍難以得到實質性改觀。哪怕是祭出拒之升學的重拳禁令,卻還是無異于隔靴搔癢、隔山打拳,治標難治本。
思想品德教育應從娃娃抓起,中小學加強品德教育勢在必行。深圳能真正將品德教育擺上議事議程,彰顯了責任擔當意識。但再好的行政初衷,既不能觸碰法律,也不能逾越社會公平的底線。深圳有關部門,還須經過科學的論證、縝密的思考后,依法行政,合法推開,惠人惠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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