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1 09:02:07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涇縣人民政府
*資料包涵蓋但不限于以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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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涇縣城區(qū)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縣委編委批準,涇縣實驗小學等7所城區(qū)學校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聘66名緊缺學科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工作原則
(一)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三)不影響原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原則。
二、選聘范圍
全縣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含現借用、上掛鍛煉到城區(qū)學校的農村學校教師及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在農村學校借調人員)。
三、選聘條件
(一)政治思想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敬業(yè)精神和高尚的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資歷條件
1、報考小學的需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初中的需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2、在農村學校(含茂林中學)從教三學年及以上。
(三)專業(yè)條件(符合其中一條即可)
1.所報考學科與學歷專業(yè)對口;
2.所報考學科與教師資格專業(yè)對口;
3.近三學年(2016-2017、2017-2018、2018-2019)任教學科與選聘學科一致,在高中、初中任教的可報考小學、初中相應學科崗位,在小學任教的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崗位。
(四)年齡條件
男性55周歲及以下(196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歲及以下(196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條件:身體健康,能勝任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六)其他條件:報考人員須提供現任教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有現任教學校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編制所在學校與現任教學校不一致的,還需加蓋編制所在學校的公章。
借調到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的工作人員須提供教體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有教體局領導簽名并加蓋教體局公章)。
四、選聘學校、崗位及崗位數
序號 | 學 校 | 學段 | 學科計劃 | 合計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信息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物理 | 道法(政治) | 歷史 | 地理 | 生物 | 科學 | |||||
1 | 涇縣實驗小學 | 小學 | 2 | 1 | 3 | ||||||||||||
2 | 涇縣城關第二小學 | 小學 | 4 | 4 | 1 | 1 | 10 | ||||||||||
3 | 涇縣城關第三小學 | 小學 | 1 | 1 | 1 | 1 | 4 | ||||||||||
4 | 涇縣城關第四小學 | 小學 | 5 | 3 | 1 | 1 | 1 | 1 | 12 | ||||||||
5 | 涇縣特殊教育學校 | 小學 | 1 | 1 | 2 | ||||||||||||
6 | 涇縣城關第五小學 | 小學 | 3 | 3 | 2 | 1 | 1 | 10 | |||||||||
7 | 涇縣千畝園學校 | 小學 | 6 | 4 | 1 | 1 | 12 | ||||||||||
8 | 涇縣千畝園學校 | 初中 | 1 | 1 | |||||||||||||
9 | 涇縣稼祥中學 | 初中 | 2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2 | |||||
小 計 | 23 | 17 | 8 | 1 | 2 | 4 | 3 | 2 | 2 | 1 | 1 | 1 | 1 | 66 | |||
備注:四小《道法》崗位需普教與特教兩邊兼職;特教學校音樂、美術崗位需兼普教課程。 |
五、選聘的方法、程序和時間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考評加分、考察、公示、選聘到崗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在涇縣人民政府網站的縣教體局、縣人社局信息公開欄目中發(fā)布選聘公告。公布選聘崗位、報名條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縣人社局、教體局共同組織實施。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每一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崗位數達到2∶1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將削減或取消該選聘崗位,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將通過網站進行公告,因報考崗位被取消且資格審查已通過的報考人員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到報名處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考手續(xù),逾期未辦的視作棄權處理。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13日-8月14日正常工作時間段(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涇縣人社局一樓東大廳(涇川鎮(zhèn)桃花潭東路與同心路交叉口)
3.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同意報考證明》(由現任教學校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編制所在學校與現任教學校不一致的,還需加蓋編制所在學校的公章;借調到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工作的人員由教體局領導簽名并加蓋教體局公章。模板見附件2.)。
②《涇縣2019年城區(qū)學校選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1),提供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
③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現任教學校出具的在農村學校從教三學年及以上(2018年9月上掛到城區(qū)學校鍛煉期可合并計算)的證明(見附件2);借調到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工作的人員由教體局出具;
⑤專業(yè)條件僅符合“近三年任教學科與選聘學科一致”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近三學年(2016-2017、2017-2018、2018-2019)經學校驗證的學?傉n表、個人任課表及本人任教學科的備課筆記;
⑥考生報名時,一并提交《2019年涇縣城區(qū)學校選聘教師考評加分審核登記表》(見附件1)和考評加分材料的原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
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08:30—10:30。
筆試地點:考場設在涇縣城區(qū),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于8月16日到涇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2.筆試內容及分值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為120分。其中:
① 《公共基礎知識》占30分。包含:a.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方面;b.計算機相關內容,要求掌握計算機技術和基礎知識。
② 《教育基礎知識》占60分。包含: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未成年人保護法、新課程理論、教師道德修養(yǎng)、課堂教學組織、教材的分析處理、教學設計的撰寫或評析、教學情境的設置和教學機智(課堂臨機處置)等相關知識。
③ 寫作占30分。主要考察文字表達能力。
(四)考評加分
1、教育教學績效考評賦分
教育教學績效考評賦分人選的確定:進入教育教學績效考評賦分環(huán)節(jié)人數依據同崗位筆試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與選聘崗位計劃數5∶1的比例確定(不足五人的,按實際報考人數考評賦分),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筆試合成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教育教學績效考評賦分。
教育教學績效考評內容:
(1)入編以來任教年限滿一年或一學年計0.2分,最高分計5分,超過5分的以5分計,計算到2019年8月(以實際入編時間計算,特崗三年服務期視同入編年限)。
(2)近十年來擔任學校班主任工作每學年計0.3分,最高分計3分,超過3分的以3分計,計算到2019年8月。依所提供的經所在學校驗證的班主任工作手冊為準。
(3)獲得省、市、縣級“學科帶頭人”、“拔尖人才”、“骨干教師”或“教壇新星”稱號分別計10、7、4分。
(4)近五年內獲得國家、省、市、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的分別計7、5、3、2分(其中由教體、人社聯合表彰的視同于同級政府表彰),近五年獲得國家、省、市、縣以上部門表彰的分別計3、2、1、0.5分。
(5)近五年內參加優(yōu)質課比賽或學科基本功大賽或班班通應用新星評選、實驗說課評選、實驗教學基本功評選、智慧課堂優(yōu)質課評選等獲國家一等獎計6分;獲國家二等獎或省一等獎計5分;國家三等獎、省二等獎或市一等獎計4分;省三等獎、市二等獎或縣一等獎計3分;市三等獎或縣二等獎2分;獲縣三等獎0.5分。近五年內參加“一師一優(yōu)課”,獲部優(yōu)、省優(yōu)、市優(yōu)、縣優(yōu),分別計4分、3分、2分、1分。
(6)近五年內教育教學論文發(fā)表計分辦法:
論文在國家級教育教學CN刊物(不含“增刊”)上發(fā)表,計4分;論文在省級教育教學CN刊物(不含“增刊”)上發(fā)表,計3分;論文在《安徽教育科研》上發(fā)表,計2分;論文在《宣城教育》上發(fā)表,計1分;論文在《宣城教育》涇縣版上發(fā)表,計0.5分。
(7)近五年內參加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教研、電教活動(含論文、課件課例、教學設計、教學反思、教學敘事、微課制作等)獲國家一等獎計5分;獲國家二等獎或省一等獎計4分;省二等獎或市一等獎計3分;省三等獎、市二等獎或縣一等獎計2分;市三等獎或縣二等獎計1分;縣三等獎計0.5分。
(8)近五年參加課題研究,省級課題結題主持人5分,市級課題結題主持人3分,縣級課題結題主持人1分;其他參與者按省、市,縣分別計2、1、0.5分。
(9)在近六年市、縣組織的期末素質測試抽測中,所任教主要學科班級均分位列全縣同類學校(城區(qū)或農村)第一名的計5分,每遞減一名減0.2分,按全縣同類學校(城區(qū)或農村)班級均分排序。(材料需經相關部門驗證)。
(10)輔導學生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或參與的各類活動中,獲國家級獎勵計5分、省級獎勵計3分;市級獎勵計2分,縣級獎勵計1分。
以上(3)—(10)條每條只計一次最高分。
以上各項文件材料須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和經驗證的批文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選聘資格,當年師德考核確定為“不合格”,兩年內不得參加選聘,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邊遠學校加分
(1)對長期在邊遠學校任教的教師給予適當加分。加分對象為現仍在邊遠學校任教的報考教師。加分辦法:以教齡達到三整年為加分起點(3年及以下不加分),超過3年的每增加一個完整工作年限加0.3分,最高加分額度為3分,加分計入總成績。
(2)邊遠學校名單(含該校所轄村完小、教學點):
小學:涇縣云嶺鎮(zhèn)中村皖南第一希望小學、涇縣云嶺鎮(zhèn)北貢中心小學
初中:涇縣云嶺鎮(zhèn)中村初級中學
九年一貫制學校:涇縣汀溪鄉(xiāng)汀溪學校、涇縣汀溪鄉(xiāng)蘇紅學校、涇縣桃花潭鎮(zhèn)厚岸學校、涇縣桃花潭鎮(zhèn)包合學校、涇縣桃花潭鎮(zhèn)桃花潭學校、涇縣昌橋鄉(xiāng)童疃學校
3、相關說明
(1)近五年有效時段為2014年9月至2019年8月。
(2)借調到教體局機關、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工作的人員,教育教學績效考評成績以借用前三年為有效時段計算;城區(qū)學校借用人員借用期間的期末素質測試抽測按城區(qū)學校標準計分。
以上加分,由考生在報名時申報并負責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邊遠學校加分提交加分申請(見附件2),教育教學績效考評加分提交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縣教體局審核后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給予加分。
(五)成績合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1.2+教育教學績效考評分+邊遠學校加分,成績小數點后數字均保留兩位,第3位四舍五入。
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各崗位入圍考核人選。若某崗位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依次以筆試成績高者、在鄉(xiāng)村學校工作年限長者、在邊遠學校工作年限長者、筆試中寫作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
(六)考核
1.考核的內容主要為教師的師德表現、工作表現、組織紀律、教育教學能力、管理能力及近三年的教育教學成績。
2.三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定為考核不合格:
①受黨紀政紀處分者;
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③從事有償家教、私自征訂教輔資料造成一定影響者;
④從事賭博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⑤師德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如果出現考核不合格者,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考核人選,經考核合格后最終確定擬聘人選。
(七)公示
擬選聘人員名單在涇縣人民政府網站的縣教體局、縣人社局信息公開欄目中 公示3天。如有弄虛作假及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同時缺額按成績遞補。
(八)調聘
選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學期。試用期滿后,經選聘單位鑒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辦理正式調聘手續(xù)。
六、信息發(fā)布、監(jiān)督電話
(一)信息發(fā)布
2019年涇縣城區(qū)選聘教師的相關信息請查閱涇縣人民政府網站的縣教體局、縣人社局信息公開欄目。
(二)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0563-5102637;
縣教體局0563-5023490。
(三)監(jiān)督電話
縣紀委、監(jiān)察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0563-5102535
縣紀委、監(jiān)察委派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jiān)察組0563-5102890。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七、本公告由縣人社局、教體局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1.報名資格審查表、加分審核登記表.xls
附件2.同意報考證明、從教證明及加分申請.doc
涇縣縣直中小學教師選聘工作辦公室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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