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15:28:08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浙江大學2021年國際化工作崗位公
浙江大學因國際化建設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崗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專職從事國際化工作的人員2人,均為黨政管理崗位。
(一)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遵紀守法、作風優(yōu)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同時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要求以及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附件1,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年齡:35周歲及以下;
2. 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3. 外語水平達到崗位條件。
對于具有6個月及以上的國際組織崗位任職經歷或實習工作經歷或初級專業(yè)官員(JPO)經歷、具備較高國際組織核心素質、較強國際組織工作能力和國際化項目管理經驗的應聘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予以考慮。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應聘人員應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就讀高校核發(fā)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學位證書報名應聘,對其《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年齡。年齡的計算截止到網上報名結束時間,以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35周歲及以下指1985年5月25日后出生。
3.工作經歷。按勞動(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管理方式與崗位待遇
1. 本次招聘崗位為事業(yè)編制崗位,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管理,首聘期為一年。首聘期結束時對錄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通過者學校與其續(xù)簽合同。
2. 工資和福利待遇按學校相關政策執(zhí)行,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交社保與公積金。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人員初選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5日,應聘人員請登錄網站點擊應聘。每位應聘人員只能申請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操作指南詳見附件2
2.人員初選。時間為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27日,由各用人單位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原則上按不大于崗位數1:30的比例進行資格審查和人員初選,并通知相應人員。
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二)資格復審和考試
考試采用英語能力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每個考試環(huán)節(jié)設置合格線,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考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1. 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英語能力測試。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崗位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英語能力測試。未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作放棄英語能力測試資格。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資格。
國內應屆畢業(yè)生應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就讀高校蓋章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英語成績證書等崗位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留學回國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位證書、英語成績證書等崗位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其他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英語成績證書等崗位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2.英語能力測試
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英語能力測試結束后,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不高于1:8的比例確定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yè)能力、綜合素質和崗位適應性等。面試設置合格線。
第一輪面試。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各崗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面試成績相同的,英語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第二輪面試人員名單。
第二輪面試。由各用人單位組織,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
(三)體檢
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四)考核、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核,考核通過人員,學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要求在收到聘用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完成入職工作,其中2021屆應屆畢業(yè)生要求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職工作,否則取消擬聘資格。
(五)其他
應聘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面試、體檢、擬聘等資格,或體檢、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
三、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大學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留意。
(二)對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大學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及錄用資格。
四、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各招聘單位或學校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及人事處直接咨詢,各招聘單位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1。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聯(lián)系電話及聯(lián)系人:
0571-88981033 吳老師
0571-88981030 劉老師
人事處聯(lián)系電話及聯(lián)系人:0571-88981959 張老師、葛老師
浙江大學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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