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1 10:04:16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廈門分院
【背景事件】近些年來,青少年人犯罪尤其是無刑事責任年齡人(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高發(fā),引發(fā)全社會的思考,有關部門也不得不重新審視針對于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責問題;于是,《刑修十一》問世并于2021年3月1號生效,其中特別規(guī)定了刑事責任年齡降為十二周歲。
【事件影響】此次刑事責任年齡的降低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以往的“孩子只是孩子”等類似觀念被大家辯證地看待,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心智相較于前些年的孩子來講也愈發(fā)成熟;所以,法律在保護未成年人的同時,也必須反思是否法律的保護成為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保護傘”,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是必要的。但是,我們要注意一點,此次刑事責任年齡降低到12周歲,它并不是一般條款,而是特別條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后的刑法第十七條之規(guī)定,已滿十二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經最高檢核準,要負刑事責任。”由此可見,何為極其嚴重、以及誰來核準,這些現(xiàn)象都說明并非所有的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在犯罪后都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而14周歲這一年齡限制才是未成年人對八種罪行負責的一般條款。
我們可以通過以下表格來清晰地分析刑事責任年齡三階段:
整體上看,刑事責任年齡的降低有以下幾點好處
1. 對于社會而言,加大了公民的安全感,一定程度地平復了大眾情緒;
2. 對于12周歲以下的未成來說,刑事責任年齡的降低給其行為加上了又一層“緊箍咒”,使其法律底線思維和道德底線思維加劇牢化;
3. 從國家法制層面來看,這無疑是中國法制史上又一項重大改革和進步。
【個人意見】我們常說,單單依靠法律來約束大眾是不夠的,尤其對未成年人來說更是如此;而此次刑事責任年齡的降低更是針對他們來說的;我們知道,法律處罰是消極的,同樣,刑事責任年齡的降低,其目的也并不是為了懲治未成年人,而是為了更好地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正義和秩序,這是隨著時代和社會的發(fā)展而做出的必然改變;想要更加妥善地解決和應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法律約束只是一方面,與此同時,我們要發(fā)揮多重機制;
一方面,發(fā)揮家庭作用,家庭是法制教育的第一單元,也是法治思維養(yǎng)成的基本單位;雖然每個家庭的法律素養(yǎng)不同,但每個家庭最基本的法治觀和兒童教育能力是具備的;
另一方面,校園灌輸積極重要,學?梢圆扇∑綍r宣傳加講座的形式早早預防;
最后,良好的社會氛圍和機關教育也極為必要;
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需各方機制發(fā)揮作用,而在其中法制是最低底線。
相關內容推薦:
貼心考公客服
貼心專屬客服
報名條件?
崗位選擇?
筆試科目?
面試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