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7 17:04:23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福建省公務員考試網
根據公務員法、《福建省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福建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1年度省級機關、省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工作。為做好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下的遴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計劃遴選部分省級機關(含參公單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138個職位,154名公務員(含參公人員)。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遴選對象為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資格條件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如下:
1.福建省設區(qū)市以下(含設區(qū)市,下同)機關、中央及省級機關設在福建省設區(qū)市以下機關(包括直屬單位、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下設單位等,下同)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可以報考省級機關、省級參公單位。
2.福建省設區(qū)市以下參公單位、中央及省級機關(含參公單位)設在福建省設區(qū)市以下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下列參公人員,可以報考省級機關、省級參公單位: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機關工作人員。
(2)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公務員考試錄用的人員。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yè)干部。
(4)參公登記前,曾為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參加過省級“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
(5)德才表現(xiàn)突出且年齡符合遴選資格條件的以下兩類參公人員: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參公登記前按照事業(yè)單位補充人員有關規(guī)定,由省、設區(qū)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考試進入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且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福建省設區(qū)市以下參公單位、中央及省級機關(含參公單位)設在福建省設區(qū)市以下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參公人員,除上述第2點規(guī)定的5種對象外,只能報考省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
除上述遴選對象之外,其他機關(單位)在職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不能報名參加此次公開遴選考試。
(二)報考者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工作經歷(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計算,下同)。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確定等次的。
選調生應符合最低服務期限的規(guī)定要求,報考非專門職位的,還須在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2年以上。除選調生外的其他報考者,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沒有規(guī)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5年9月以后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公布的條件為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報考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須現(xiàn)任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
7.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以及任職回避要求。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工作經歷(省屬及設區(qū)市黨委政府直屬的參公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
設區(qū)市級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在縣(市、區(qū))以下的直屬或派駐機構(如分局、工作站等);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在一線工作崗位的,如監(jiān)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隊、中隊等;曾作為各級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的工勤人員以及各類非在編人員,如聘用、勞務派遣等;經黨委組織部門選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的掛職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大學生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根據《福建省赴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掛職干部和人才管理辦法(試行)》(閩委組通〔2013〕79號)掛職服務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的經歷;以及在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管委會直屬片區(qū)管理機構的掛職、任職經歷等,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身份、最低服務年限、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年限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1年9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含錄用時職位明確要求最低服務年限)。
7.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8.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試用期內、任職試用期內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明確要求或所在機關(含參公單位)約定(含錄用職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必須按其要求或約定執(zhí)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務年限按照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達到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可以報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考錄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2)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2014年2月18日之后考錄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其中在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央機關設在設區(qū)市以下機關(含參公單位)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在所在系統(tǒng)的最低服務年限按國家和所在系統(tǒng)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者如同時受到兩個以上服務年限限制的,按時間長的服務年限執(zhí)行。
三、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1.網絡報名。報考面向所有符合條件公務員(含參公人員)的職位,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進行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7:00。報考者應如實規(guī)范填寫個人信息,上傳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數碼證件照)。
報考者每人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職位遴選計劃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達不到1:3比例的,如該職位僅遴選1人,取消該遴選職位;如該職位遴選多人,按相應比例減少遴選計劃數。
2.推優(yōu)報名。報考專門面向符合條件選調生的職位,由選調生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下載并填寫《福建省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并于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7:00直接登錄網站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照片要求與網絡報名相同)。《報名推薦表》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再提交所在地黨委組織部門報名,由設區(qū)市黨委組織部、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審核確定推優(yōu)報名人選。
每名選調生可被推薦報考1個專門職位,同時還可自主選報1個面向所有公務員(含參公人員)的非專門職位。自主選報職位的具體報名步驟按照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2個工作日內,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對于遴選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報考的,可及時通過網絡報名系統(tǒng)的申訴通道提出申訴。申訴時間為2021年9月15日上午8:00至9月24日上午12:00,報考者于申訴后2個工作日之內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查詢報名申訴的審核結果。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所有報考者均須于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應提交合格照片,并在線填寫《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方可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同時報考非專門職位和專門職位的推優(yōu)報名人選將在網上生成兩份準考證,兩份準考證的考試座位一致,憑任一份準考證即可參加考試。
參加筆試前,報考者應向本人所在單位報告10月13日之后其個人核酸檢測情況報告,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者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須現(xiàn)場查驗報考者本人的動態(tài)“八閩健康碼”(閩政通APP),檢測體溫并佩戴口罩(建議不佩戴N95等透氣性能較差的口罩),“八閩健康碼”為綠碼者方可參加考試。同時,報考者還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參加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21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
3.筆試地點:本次考試在各設區(qū)市設置考場。報考者可自行選擇考區(qū)參加筆試;10月8日后,報考者不得修改筆試地點。
4.筆試成績合格線由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報考者可在2021年11月1日后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查看相關通知。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各遴選單位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一般為3:1;若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自行放棄面試的,應于面試前2個工作日內提出,由各遴選單位確認并及時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因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報考該職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兩次后不再遞補。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單位負責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名推薦表》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兩次后不再遞補。
非專門職位面試人選須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下載打印《報名推薦表》,根據《<報名推薦表>填寫說明及要求》如實規(guī)范填寫,并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于面試前送到各遴選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各遴選單位組織實施,重點測試綜合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能力,滿分為100分。
4.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地點設在福州市。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各遴選單位負責電話通知面試人選。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1.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考試綜合成績。
2.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職位遴選計劃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8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3.若2名以上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報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1場面試,名次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工作由各遴選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實施。各遴選單位根據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一般為2:1。遴選計劃數在2人以上的,經省公務員局同意,可適當降低考察對象的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1。
同時報考專門職位和非專門職位都進入考察的應服從專門職位優(yōu)先選擇。
(二)各遴選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可組織考察對象體檢。體檢機構從福建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院名單中選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三)因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遴選資格,造成遴選職位沒有考察對象的,不再進行遞補?疾鞂ο笞栽阜艞夊噙x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遴選單位提出。
六、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一)考察對象考試綜合成績不作為確定遴選人員的唯一依據。各遴選單位黨組(黨委)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以及體檢等情況集體研究,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從考察對象中確定擬遴選人員名單,并同步在遴選單位、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和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三)擬遴選人員從報名后到辦理轉任手續(xù)前,工作單位發(fā)生變化的,各遴選單位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求相關組織人事部門的意見。轉任職務職級按公開遴選對外公布的職位,根據報考者報名時所任職務職級確定。
(四)遴選人員須在新遴選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單位。
七、咨詢服務和考務監(jiān)督
有關遴選的政策、技術和考務方面的問題,請先在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上查詢,還可在2021年9月13日至17日每日正常上班時間通過以下方式咨詢或反映:
(一)政策和考務監(jiān)督咨詢。咨詢電話:0591-87271236,其中有關選調生報考專門職位的政策咨詢電話為0591-87875512;
(二)職位咨詢。關于遴選職位資格條件、專業(yè)限制、資格審核、面試等方面問題,可撥打《遴選職位表》中各遴選單位的聯(lián)系電話;
(三)技術咨詢。網絡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15005916970。
八、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熟悉報考有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個人健康監(jiān)測。
(二)報考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是省公務員局和各遴選單位與報考者的聯(lián)系渠道,請報考者及時登錄本網站了解最新信息。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福建省公務員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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