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8 17:36:15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河南分院
解決問題類現在在考試當中越來越多,尤其是在國考大綱中,出現了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樣的要求,這類題就變成了重中之重。這類題要想答好,必須要把精準審題落實到位。
做好審題,首先要看題干中到底是有幾問。例如“如果你是沙州市市場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請根據‘給定資料4’,分別梳理三個市場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和“‘給定資料6-7’中,小黃和小麗的‘苦惱’反映了基層管理工作面臨的某種困境,請指出這種困境,并提出改變這種‘困境’的建議。”像這類題干,我們在對策的時候,必須要把問題進行明確說明,同時也要注意,“困境”并不是單純的問題,要把這種兩難的境地表現出來。由此可以發(fā)現,現在申論出題的角度不僅僅是要提煉出問題,同時問法更加多樣,因此我們必須要明白題干具體表達的核心要求。
其次,做好審題必須要對題干中的限定條件進行精準把控。如“根據‘給定資料2-4’分析部分老字號發(fā)展面臨的困境,并從政府角度提出有效幫扶措施”,這道題中作答角度更加明確,是要求我們從“政府”角度來提出有效、幫扶對策,我們就不能再從社會、企業(yè)等別的角度來進行作答,所以在審題時一定要把題干的限定條件審清楚了,必須根據題干的要求來進行精準作答,否則可能會造成“自我感覺良好,得分與預期相差很多”的情況。
再次,在作答要求當中,我們會發(fā)現,都有“具體可行”的要求,很多考生在看到這幾個字時總會下意識的忽略此條作答要求,認為自己只要提出對策,那就一定是具體可行的。但是,并不盡然。例如從材料中梳理出了如“缺少基礎設施”等問題,很多考生就直接作答“增加基礎設施”,而且認為自己的答案無比正確。這種思維其實是錯誤的。此類題在提對策時,我們必須要將對策完善起來,將這個話給它說完整了,而不是只說一個目的、一個結果,這樣的對策并不符合“具體可行”的要求。所以,我們可以加上相關主體:誰來增加基礎設施,加上具體方式:怎么增加基礎設施等具體要素,最后得到的答案才是一個完整的答案。
最后,在作答要求當中,明確出現“問題明確,問題概括全面”等要求時,我們在作答時,不能只寫對策,必須把問題一起寫上,這也是作答要求明確給我們提出的。
解決問題類題目考頻愈來愈高,大家必須熟練掌握這類題的作答方法。其實一個好的審題,是一個良好答題的開端,我們答題時必須把題干細化分開,將題審清楚了,這樣找答案會更容易。在我們練習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將這種技巧熟練掌握,只有這樣,我們的答案才能達到“快、準、高”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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