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30 17:47:20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教師網
為進一步加強新豐縣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青年人才”(教育類)14名。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中共韶關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實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號)等文件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一定實踐經驗,較好的學業(yè)背景和專業(yè)基礎,取得國際公認的或經認定的國際知名學府和國家、省屬重點大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即1986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6年7月4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韶關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對符合《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規(guī)定的相應條件人員,經韶關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后,給予相應的優(yōu)惠待遇:
1.取得高級職稱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fā)放30萬元。
2.取得中級職稱的人才或碩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fā)放15萬元。
3.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可申領“丹霞英才卡”,享受戶籍辦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園)、社會保險、醫(yī)療、景區(qū)、公共交通、公積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務。
四、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4日。
(二)報名方式
采取線上(通過郵箱遞交報名材料)方式報名,報名材料按“新豐縣青年人才+職位代碼+應聘人員姓名+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編輯好郵件主題(如編輯郵件主題:新豐縣青年人才+202201+張三+廣州大學+學科教育),將報名表的可編輯電子版及報名所需證書證明材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由相關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崗位條件的,將通過郵件、電話或微信等方式通知應聘者參加面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新豐縣2022年第二批“青年人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
2.本人簡歷掃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
3.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4.畢業(yè)證、學位證掃描件。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要提供能證明學歷、所學專業(yè)的相關證明材料;
5.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相關證書掃描件;
6.實踐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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