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11:29:42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滿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屬事業(yè)單位社會治理中心是統(tǒng)籌推進我市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建設的重要部門,承擔平安建設和社會治理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推動落實,發(fā)揮著承上啟下、溝通聯(lián)絡的重要作用,為充分發(fā)揮人才支撐引領作用,根據(jù)中共滿洲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滿洲里市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滿黨辦發(fā)〔2022〕14號)文件精神,結合市委政法委所屬事業(yè)單位社會治理中心工作需要,經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滿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屬事業(yè)單位社會治理中心計劃引進人才1名。人才引進崗位及條件詳情見附件1《2022年滿洲里市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
二、引進條件
(一)引進對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國家統(tǒng)招全日制本科生不超過35周歲(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高;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取得學歷學位時間必須為為2022年7月31日前;
7.熟悉法律業(yè)務、熱愛法律工作,具有公文處理、綜合協(xié)調能力;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yè)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方式和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滿洲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manzhouli.gov.cn/)、滿洲里市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網(https://www.mzlsrc.cn/)對外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8日9:00--8月12日17: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電子郵箱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郵箱:zfwzzb660@163.com。
3.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報名需提供材料
(1)《2022年滿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數(shù)碼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
(2)學歷、學位證書;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加蓋畢業(yè)院校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認證報告》,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發(fā)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當?shù)貞艏芾頇C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材料;
(5)《無不得引進情形承諾書》;
(6)報名人員屬于企事業(yè)單位職工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相關專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榮譽證書及佐證材料;
(8)《回避承諾書》。
網上報名時需將上述掃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打包(姓名+聯(lián)系電話+報考崗位),在報名期限內發(fā)送到郵箱(zfwzzb660@163.com),發(fā)送報名信息時請點擊已讀回執(zhí),確認報名信息發(fā)送成功。
5.報名人員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和工作經歷,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報名信息填寫不全、不規(guī)范或不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的,不予審核通過。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和要求,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考試和引進資格。
6.報名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如不按要求報名視為無效。凡是因未按要求報送材料、報送材料不全、信息內容有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審查未通過的后果自負。
(三)資格初審
滿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后進行,審核結果在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和郵箱形式同時通知報名人員。
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及時聯(lián)系上本人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評估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將由滿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電話通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本人,因報名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出現(xiàn)未能及時聯(lián)系上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報名人員須持《2022年滿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評估,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評估的取消評估資格。
(四)人崗相適評估
堅持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開展。滿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人崗相適評估。人崗相適評估工作不設開考比例,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1.評估方式
人崗相適評估主要采取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60%,結構化面試成績占40%。總成績=筆試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40%,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2.評估內容
評估主要考察報名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理論水平、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綜合素質或工作技能。
3.評估方法
按照人才引進崗位要求,在筆試中,試卷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立即由專家評估組對照標準答案閱卷評分,筆試成績在考場及時公示。結構化面試由專家評估組現(xiàn)場打分,滿分為10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shù)計算出參加面試人員的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報名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和文字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筆試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在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筆試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若筆試成績也相同,進行加試筆試,加試題由專家評估組提前準備,成績較高者錄取。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在成績公布、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以及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束前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結構化面試和筆試總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遞補。
評估時間和地點將由市委政法委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電話通知應聘人員本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出現(xiàn)未能及時聯(lián)系上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應聘人員須持《2022年滿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屬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報名表》、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評估,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評估的取消評估資格。
(四)資格復審及人事檔案審核
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引進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及人事檔案審核。人事檔案審核標準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執(zhí)行。審核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審核合格的,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用人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且只能進行一次,費用自理,體檢結果最終以復檢結論為準。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體檢的、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引進資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滿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引進人員是否符合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主要考察引進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對擬引進人員在滿洲里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引進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問題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二)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人員,由用人單位為引進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納入編制管理。
(三)試用期及服務期
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引進人員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結束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xù)。
引進人員在滿洲里市委政法委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三年,在滿洲里市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五年。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六、紀律監(jiān)督
(一)引進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報名人員凡與用人單位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報名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市委政法委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并簽訂《回避承諾書》。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引才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引進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引才工作紀律的引進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引才工作紀律的領導干部及有關責任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和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引進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對違反人才引進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將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報名咨詢電話:0470-626268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0-6262177
電話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滿洲里市委政法委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點擊查看>>>附件1-4
1.2022年滿洲里市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
2.2022年滿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
3.無不得引進情形承諾書
4.回避承諾書
中共滿洲里市委政法委員會
2022年8月1日
原標題:2022年滿洲里市委政法委 所屬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manzhouli.gov.cn/News/show/974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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