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10:01:04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優(yōu)化人員結構,促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貫徹落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寧人社〔2020〕8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寧人社〔2023〕13號)精神,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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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單位官網(wǎng)發(fā)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2024年5月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3.以2024年畢業(yè)生身份報名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社會人員身份報名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4.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詳見《崗位信息表》)。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jīng)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yè)生的崗位。報名時需備注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yè)生的崗位。報名時需備注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根據(jù) 2020 年3月13 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且在 2024年11月24日前未滿 3 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網(wǎng)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報考學校郵箱,郵件以“姓名+應聘崗位名稱+高層次人才或緊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學郵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學郵箱:jlhsxb@126.com;南京外國語學校郵箱:jinque@nfls.com.cn。
3.報名提交材料:
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yè)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2024年5月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加蓋學校就業(yè)主管部門公章);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下載),博士研究生還需提供碩士研究生階段和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
社會人員: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2024年5月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從本科學歷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下載)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崗位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提供相應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
(5)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
以上材料除報名表外,其余均須提供原件掃描件。
4.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yè)應與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yè)證、學位證、學歷學位認證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2)報名只能選擇一所學校的一個崗位,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jù)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收到應聘人員報名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初審通過者在收到電話或短信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攜帶各項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或掃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到招聘單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考試方式
根據(jù)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有關規(guī)定,本次招聘采用簡化程序的考試方式。
招聘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shù)小于等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0倍的,采取直接面試的考試方式。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采用專業(yè)測試、模擬課堂、結構化面試、實踐操作等多種形式的組合。面試中各項測試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線均為60分。各招聘崗位的具體面試形式及成績占比詳見《崗位信息表》。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部分無法現(xiàn)場評分的測試項目除外),所有面試項目成績于面試結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單位網(wǎng)站公布。面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
招聘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shù)大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0倍的,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考試方式。筆試采取百分制,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在各招聘單位網(wǎng)站公布。
直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先筆試后面試的崗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計算。
(四)體檢、考察
面試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由招聘單位通過組織加試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還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未能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則取消體檢、考察及聘用資格。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日期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各招聘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南京市教育局網(wǎng)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對公示無異議者,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按規(guī)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xù),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未按通知要求參加報名審查、考試和體檢,關閉聯(lián)系電話無法聯(lián)絡,以及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監(jiān)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第一中學: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學: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外國語學校:025-83282300、83282398
(二)招聘主管部門電話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處: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025-83639945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2024年5月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2024年5月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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