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9 14:17:46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因工作需要,根據《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等有關規(guī)定,我縣決定開展部分縣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為做好此次選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選聘工作人員44名,具體崗位詳見《新田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詳見附件1)。
二、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選聘范圍
面向全縣范圍內在編在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工勤崗位人員除外。
(二)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符合選聘崗位年齡、學歷、專業(yè)及相應資格條件;
3.應當在新田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2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晉升職員等級的應在現職員等級任滿1年;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違規(guī)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guī)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guī)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衛(wèi)健系統(tǒng)在一線從事醫(yī)技相關工作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專業(yè)審查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選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但與選聘崗位要求專業(yè)相近的,由選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單位會同縣人社局認定。
三、選聘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了解各環(huán)節(jié)進展可登錄新田縣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專欄查看。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共2天。
2.報名地點:新田縣人防大樓南區(qū)311室。
3.報名要求:符合條件報考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②《新田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本表除教師外,其他報考人員須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由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
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背面寫姓名和報考單位);
5.專業(yè)審核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
6.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聘公告和崗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本人簡歷從高中填起,時間上需連續(xù)不間斷。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全過程,在公開選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7.準考證由新田縣人社局統(tǒng)一印發(fā),考生于筆試前兩日憑身份證原件到縣人事考試中心領取。
(二)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應不低于1∶3,如達不到比例,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經批準降低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員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同試卷實際參考人員的平均分或者6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考試內容見崗位表。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所有崗位面試均采用結構化試題,成績?yōu)榘俜种。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并列入圍面試。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單公布前可按成績依次遞補,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入圍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各科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聘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疾旃ぷ髦饕歉鶕舜芜x聘資格條件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點是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和現實表現等情況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等。考察及之后的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五)公示
筆試、面試、考察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將按政策規(guī)定對結果進行公布。擬選聘人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六)試用、聘用
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人員可根據單位要求按照程序辦理商調試用手續(xù),設置試用期三個月。試用合格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入手續(xù),試用期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供的《新田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報名表》上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忌鷳瘫3钟行ㄑ腹ぞ叩臅惩,因通迅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實行回避制。從事選聘的工作人員在選聘的過程中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可能影響選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從事公開選聘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者參與弄虛作假的,按照黨紀政紀處理。
(四)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行為,立即取消資格,并通知所在單位依規(guī)嚴肅處理。
(五)本次選聘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參與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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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崗位選擇?
筆試科目?
面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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