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2 11:29:39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附件:1.長春新區(qū)公開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資格條件一覽表(2號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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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yōu)化長春新區(qū)營商環(huán)境,提升政務服務水平,長春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共計劃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31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其條件詳見《長春新區(qū)公開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資格條件一覽表(2號公告)》(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
(1)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0日期間出生)。
(2)年齡要求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崗位(1983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8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6.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崗位要求大專學歷的除外)。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于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碩士畢業(yè)生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二)崗位條件
1.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崗位要求大專學歷的除外)及工作經驗(經歷)等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
2.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形式及考試科目均由招聘單位設定,由招聘單位負責審核、解釋。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服務期限已滿或無服務期限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的,須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單位、用人單位或用人權限部門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導致后續(xù)無法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后果自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yè)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4年畢業(yè)生;同時,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大學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等未達到現(xiàn)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的人員。村官”、“特崗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無論省內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的均不得報考,切勿虛假瞞報。此項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如公示、聘用、審檔調檔、工資核定)發(fā)現(xiàn)其已簽訂的服務協(xié)議或辦理(錄)聘用通知書且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均取消聘用資格。
8.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上述不得報考情形時間節(jié)點均以報名結束時間為準。
(五)回避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相關資格條件說明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驗(經歷)計算截止時間點為2024年8月份,即到2024年8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普通高校在讀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驗(經歷)進行累計計算〕。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驗(經歷)。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工作均通過網絡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
(一)網上報名
1.報名網址:https://ccxqglwyh.zhaopin.com
2.報名時間:2024年8月11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6:00截止。
3.報名材料:
具備資格條件的考生須登錄報名網站按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并按崗位要求慎重選擇相應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嚴格遵守各項承諾和要求。
并按照要求上傳以下材料彩色電子圖片:
(1)本人近期6個月內的正面免冠證件數(shù)碼彩色照片。
(2)身份證正反面。
(3)戶口簿(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考生戶籍地址以戶口簿最終變更地址為準(截止2024年8月10日),身份證與戶口簿地址不一致時,以戶口簿地址為準。)
(4)畢業(yè)證。
(5)學位證(崗位要求大專學歷的除外)。
(6)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其他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社保參保證明、繳費明細以及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等)。
(8)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上傳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成績單(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guī)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9)以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除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外,還須上傳入伍和退伍的相關材料。
(10)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在職人員,服務期限已滿或無服務期限的在編在崗人員報名時須上傳《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無固定模式要求,單位加蓋公章。
4.報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報名事宜?忌荒苡玫诙矸葑C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者考試的視為無效。錯報姓名、身份證號、報考部門及單位、報考崗位等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2)考生學歷、學位(崗位要求大專學歷的除外)要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報考所用學歷學位應不低于該崗位設置的學歷學位條件。
(3)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聘用資格。網上報名屬誠信報名,考生應對網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經查實后,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納入誠信記錄,問題嚴重的予以追究相關責任。
(4)為避免網絡擁堵貽誤報名時機,考生可選擇在規(guī)定時段內錯峰報名。
(5)報考人員報名注冊時填寫的手機號碼,作為和報考人員聯(lián)系或發(fā)送短信使用,必須是本人現(xiàn)用手機號,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若因報考人員聯(lián)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8月12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9:00截止。
1.由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忌鷮Y格審查有關問題需要咨詢的,請通過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報名咨詢電話與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聯(lián)系。
2.考生須及時關注報名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修改任何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報名截止時間前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補充報名信息,也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3.審查截止時間為8月14日19:00,如資格審查不合格未進行改報、雖然改報但審查仍不合格、因離報名截止時間過短不能完成審查的,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再進行報名受理。
提醒考生注意:一是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絡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的及時補充材料或改報相關崗位。二是建議考生提前報名,以便預留充足資格審查時間,不要在臨近截止期限時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資格審查時間過短等原因無法報名。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8月12日10:00至2024年8月15日12:00截止。
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務必按繳費時間及時登錄網站報名系統(tǒng)進行繳費,為避免繳費時網絡擁堵,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錯峰繳費。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視為完成報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成功后概不退費。
網上繳費是否成功以考生本人報名系統(tǒng)顯示的狀態(tài)為準,考生繳費遇到疑問,請撥打專線:0431-82533490。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于2024年8月30日9:00至11:00,攜帶本人身份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或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到長春市寬城區(qū)龍湖大路5799號B座5樓(長春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xù),免收報名考試費用(先網上繳費,后辦理退費),未按期辦理且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下載打印時間: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8月18日9:00截止。
參加筆試的考生須通過電腦端登錄報名網站,點擊下載準考試,并保存好后用A4紙打印準考證?荚嚨臅r間、地點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考試
筆試考試工作由長春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和科目:2024年8月18日(星期日),上午09:00—10:30,公共基礎知識
2.考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3.攜帶證件材料:考生參加筆試時須攜帶(1)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2)《準考證》。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不滿60分不得進入面試。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在長春新區(qū)人才就業(yè)網(https://rcjy.ccxq.gov.cn/)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6.其他事項: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資格復審
考生須在面試考試前接受資格復審,通知及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具體時間、地點由新區(qū)人社局確定。
資格復審時,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考時填報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大專學歷的除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勞動合同、工作經歷證明、參保證明及繳費明細、戶口簿、入伍和退伍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須提供上述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單位可以按需要調閱考生人事檔案。由委托代理人代為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單位應當場與考生本人進行核實。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經復審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工作截至面試考試前2個工作日。
本次考試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招聘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有造假情況,招聘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三)面試
1.時間及地點:
崗位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采取的面試方式以及相關要求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
2.確定面試人選:
通過參加筆試進入面試的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3比例確定,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如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
3.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作為擬聘用人選?荚嚳偝煽儼垂揭淮斡嬎闵,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并在候分區(qū)域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4.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40% +面試成績× 60%。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長春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yè)單位實際用人需求確定?忌孕畜w檢的結果不作為招聘體檢結論依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忌隗w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等情況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新區(qū)人才就業(yè)網(https://rcjy.ccxq.gov.cn/)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以及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
(二)在公示期滿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選資格。招聘單位均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的,應從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被聘用人員一律與長春高新人才勞務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并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福利待遇
(一)新區(qū)政務服務大廳、高新區(qū)政務服務大廳、臨空區(qū)政務服務大廳、臨空應急局被聘用人員,執(zhí)行工資實發(fā)額350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發(fā)放崗位業(yè)績考核工資20000元。
(二)新區(qū)法院被聘用人員,執(zhí)行工資應發(fā)額350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發(fā)放崗位業(yè)績考核工資20000元。
九、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詳見附件1)。
(二)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各招聘單位及招聘工作組織實施單位的工作人員,必須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對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相關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的認定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新區(qū)人才就業(yè)網(https://rcjy.ccxq.gov.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fā)布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fā)布,請考生注意查詢。各招聘單位政策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網站技術咨詢電話:0431-82533490
新區(qū)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31-80765329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6:30
招聘公告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長春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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