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9 16:16:31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附件:吉縣2024年度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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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37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且滿足以下條件的高層次人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職業(yè)資格、工作能力,以及獲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
(六)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名;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應聘者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5.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報考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報考的,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額,通過“一事一議”的辦法,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進行聘用。
二、引進計劃
此次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不設開考比例,共計引進37名,其中教育教學類4名,醫(yī)療醫(yī)技類7名,其他專業(yè)技術類18名,對口開發(fā)崗8名。具體見附件。
三、引進程序及方式
本次高層次人才引進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比例不達1∶5,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如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比例達1∶5,可酌情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一)發(fā)布公告
在吉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吉縣2024年度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7日18:00。
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zgjx.gov.cn/),填寫《吉縣2024年度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上傳本人近一年內紅底免冠正面電子照片(30kb以內,JPG格式)。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縣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
時間:202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天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超過報名時間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完成報名人員,請下載并彩色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凡因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3.資格復審
網上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內2寸紅底免冠正面照片3張;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5)通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
(6)已就業(yè)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說明是否正式在編人員,何時通過何種方式參加工作,是否有服務期限,截止公告發(fā)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7)考生需按報名崗位需求,提供相關資格證件及證明。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或試講)方式進行,同一職位統(tǒng)一考試地點、時間、題目和標準。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在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根據(jù)面試成績高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取消考察資格。
(四)考察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和山西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考察、與被考察對象交流等方式進行。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得報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1.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被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不符合引進范圍、對象和條件,以及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的;
4.經縣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五)體檢
體檢工作指定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山西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首次體檢完成之日起10日內申請復檢,復檢仍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個人放棄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在同一崗位面試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順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不少于5年的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招聘期間,相關信息將在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發(fā)布,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咨詢電話:0357—7924699(縣委組織部)
0357—7930212(縣人社局)
監(jiān)督電話:12388(統(tǒng)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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