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30 11:08:33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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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24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聯系表
3.2024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關于印發(fā)<州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科級及以下人員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州組發(fā)〔2019〕10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2024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將具體選調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實施
本次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員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選調崗位計劃
本次州直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9名(詳見附件1)。
三、選調范圍
(一)全額事業(yè)單位崗位,面向全州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機關(參公)單位科員及以下人員,全額事業(yè)單位管理九級及以下人員、專技人員;
(二)差額事業(yè)單位崗位,面向全州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機關(參公)單位科員及以下人員,全額事業(yè)單位管理九級及以下人員、專技人員,差額事業(yè)單位管理九級及以下人員、專技人員。
四、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嚴格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品行端正;
2.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3.有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yè)證書且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按實年計算,計算時間截止為2024年9月29日。
5.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指1988年9月29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指1983年9月29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指1978年9月29日后出生。
6.符合公開選調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在現單位工作未滿一年的;
4.尚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5.新入職(指正式入編)沒有服務期的教師、醫(yī)衛(wèi)等人員在本崗位服務未滿五年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的;
7.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違反《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崗位。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6日-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各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人事科(見附件2)。
3.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須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選擇合適崗位報名。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前先填寫報名表,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縣市委組織部或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再到州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人事科辦理報名手續(xù)。
4.報名須提交的資料
①報名表(見附件3,一式兩份、三張兩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③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公務員登記表或機關工作人員登記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首聘登記表等身份證明復印件;
⑤相關工作經歷(指正式入編后的工作經歷)證明和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二)資格審查
1.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各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于10月21日前完成。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向選調單位提交報名需要的相關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本次公開選調報考人員專業(yè)認定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見附件4)。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選調單位會同其主管部門認定并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復審。筆試結束后,按照選調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造成選調崗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由初審各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
(三)考試
1.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可適當降低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取消的選調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考試方式。本次公開選調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所有崗位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測試》,筆試總分為100分。領取準考證時間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另行通知,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閱卷結束后,將及時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選調下一環(huán)節(jié)。
②面試: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往低排序,按崗位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州民族文化館“演唱”崗位由主管部門州文化旅游廣電局單獨組織專業(yè)化面試。其他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具體以發(fā)布的面試公告為準,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選調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程序。
3.成績合成與排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州民族文化館“演唱”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若再出現同成績、同排名的情況影響下一環(huán)節(jié)對象的確定,需進行加試確定下一環(huán)節(jié)入圍對象。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指定有相應資質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時間由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行業(yè)特殊要求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有疑問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由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并審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若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或自愿放棄者造成選調崗位空缺的,則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并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六)公示與調動
擬選調人員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放棄或被舉報查實為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進行遞補。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要求辦理調動相關手續(xù)。
選調人員進入選調單位后,按所報考崗位的崗位類別簽訂聘用合同,確定相應的工資待遇。
六、有關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43—8222233(州人社局人才開發(fā)與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0743—8561754(州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督查科)
考務咨詢電話:0743—8222104(州人事考試院)
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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