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9 11:07:45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高邮市人社局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高邮市人社局发布:2020年江苏高邮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6人公告(2),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按照《关于加强高邮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邮办发〔2019〕14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民政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民政局会同招聘单位(各乡镇)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民政局、高邮市人社局分别在在高邮市民政局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mzj)、高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rsj)、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民政局将相关材料报高邮市人社局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3年,服务期满后,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提出解聘或续聘意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须在3年内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否则不予续聘。
聘用待遇按照《关于加强高邮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邮办发〔2019〕14号)、《关于印发?高邮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邮民发〔2020〕110号)规定执行。
如遇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4610026、0514-84645298。
六、本简章由高邮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464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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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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