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09:35:55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湖南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50人公告(2),为进一步充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望办发〔2020〕15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具有望城区户籍或持有望城区居住证的居民公开招聘50,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6.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40分,写作60分,满分100分),时量150分钟。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具体考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天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望城区人社局向考生反馈。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写作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携带证明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3.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专题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比例为1: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专题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2。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写作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差额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差额考察,差额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职位要求,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差额考察,并参照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部门联审。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2.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差额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综合性考察意见,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区人事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差额考察通过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望城党建+”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含后期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进行替补。
3.岗位分配。公示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根据各社区不同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岗位安排。
4.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年限协议。拟聘用人员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后,由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街道党工委考核评定合格者,可续签。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05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32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执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06 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8367023(望城区委组织部)、0731-88081720(望城区人社局)、0731-88060179(望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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