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2 10:47:16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修水县政府门户网站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修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1年江西九江修水关于招聘县城专职社区工作者58人公告,为进一步充实义宁镇、宁州镇社区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社区干部服务群众水平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适应城市规模不断拓展的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进一步充实义宁镇、宁州镇社区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社区干部服务群众水平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适应城市规模不断拓展的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8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党校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义宁镇、宁州镇户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1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罚的;
9.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或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公告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7日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1月29日。
3.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一楼大厅。
4.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2021年修水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在修水县政府网下载后填写好);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如有违反计划生育的,需按法定标准处理到位后才可报名);无违法犯罪证明。为确保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知晓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联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委、义宁镇、宁州镇组成的社区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依据报考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笔试后进行资格复查,符合条件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三)招聘考试
1.笔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招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党和国家现行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层工作应知应会。笔试成绩将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因本次面试需设置两个面试考场,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以尽量减少同一职位不同考场评委的评分误差。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的50%和修正后的最终面试成绩的50%计算个人总成绩,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01号)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后进行,由社区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应程序递补。
(六)确定人选
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报社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正式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社区所在乡镇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享受与现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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