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 10:19:24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嘉善人事人才网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嘉善人事人才网发布:2021年浙江嘉兴嘉善县干窑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10人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干窑镇村(社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宣传文化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进一步加强干窑镇村(社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宣传文化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村宣传文化员定性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定公益性岗位。其主要职责是在镇宣传文化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做好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并向辖区内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指导和服务。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各村(社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积极参与理论宣讲,在基层群众中,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做好各类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报送各类线索、信息,唱响好声音,传播正能量;
4.引领乡风文明建设,推动文明创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
5.做好基层文化建设,努力推动农村文化阵地、文化活动、文化队伍建设,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强化监督检查,做好经营性文化场所检查,开展好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7.在完成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的基础上,协助做好上级交办的中心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工作由干窑镇统一组织,计划公开招聘村(社区)宣传文化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干窑镇常住户籍人员(以报名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宣传文化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包括幼师、艺校),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4日以后出生);
5.能服从岗位统一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包括家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房拒不整改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在所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的;
(4)有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
(5)其他不适合报名的情形。
(三)岗位待遇
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3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
(二)考试
采用综合测试与赋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
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察测试者的基础写作能力。
注:按照防疫要求,进行笔试、面试时考生需佩戴口罩,配合体温监测,出示健康码,符合健康条件者方可进入考场,并现场填写健康承诺书,不得故意隐瞒近期国内重点地区或境外旅行史等情况,否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②面试。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等能力和才艺特长。结构化面试和才艺展示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其中一项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
(2)赋分。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可根据有关项目予以赋分,赋分最高限额为5分,具体项目为:
①本科学历加1分,本科以上学历加1.5分;
②艺术类专业(包括幼师、艺校)加2分;
③县级以上综合先进荣誉加1分(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
(3)成绩计算。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赋分)计算(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考生总成绩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考察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考察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聘用
1.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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