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1 12:19:26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镇雄县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云南昭通镇雄县社会工作协会选聘大学生充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100人公告,根据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镇雄县“抓党建促巩固助提升”工程百名大学生进乡村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镇组通〔2021〕50号)精神,镇雄县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县社工协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选聘100名大,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镇雄县“抓党建促巩固助提升”工程百名大学生进乡村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镇组通〔2021〕50号)精神,镇雄县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县社工协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选聘100名大学生派驻30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岗位分布在30个乡镇(街道),共选聘100名人员(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人员选聘后由县社工协会派驻到乡镇(街道)社工站或村(社区)社工服务点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县社工协会和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二、岗位职责
按照县社工协会和乡镇(街道)要求完成民政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事务等相关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基层工作,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2.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务合同,且未解除劳务关系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涉黑涉恶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含村、社区干部)的人员、吸毒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人员及其他不宜选聘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
(二)报名地点:镇雄县社工协会办公室(地址: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下同)。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镇雄县社工协会选聘社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证明参加报名,2021年8月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件的,即取消资格);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资格证书应同步提交。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并用照片袋装好)并提交电子照片。
4.报名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2021年6月28日—29日,对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有弄虚作假或属于不得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笔试结束后,商请相关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相关事项:
1.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收取复印件一份。
五、笔试及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原则上按1:2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含主观题和客观题。内容包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区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占80分;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乡村振兴、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占20分。(备考参考资料详见附件5)。
2.考试时间2021年7月14日。报名人员于2021年7月12日-13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50)到镇雄县社工协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按岗位排名在镇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3日。若出现放弃面试的情形,则按该岗位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最低控制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公式计算。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26日前将体检结果提交镇雄县社工协会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学历高者、本乡镇(街道)户籍人口、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顺序依次优先。拟聘人员名单在镇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社工协会组织开展培训,依法与县社工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九、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人员,月工资待遇为3000元+“三险”(养老、失业、工伤)。工资分两部分发放,一部分为基础部分2800元,按月发放;另一部分为绩效部分200元,根据考核结果半年或年度计发。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月工资待遇增加200元,随基础工资发放。
十、选聘纪律
选聘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属考生的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属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及录用整个过程,考生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人:杨贵,咨询电话:0870-3133161
纪律监督电话:0870-3131470
附件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报名诚信承诺书
附件5.备考参考资料
镇雄县社会工作协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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