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10:03:19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1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7人公告,为推进我区工会工作发展,强化我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选拔使用优秀人才,荔湾区总工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一批。有关公告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
为推进我区工会工作发展,强化我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选拔使用优秀人才,荔湾区总工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一批。有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工作单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 区总工会 | 001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7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19日至200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工会相关专业(社会工作、劳动关系、法律等)毕业、从事党务工作、工会工作或有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取得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选可优先录取。熟悉劳动和工会法律法规、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基层工会工作者或来自企业生产一线的工会积极分子、职工服务志愿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要求;原来已经通过市总工会备案的荔湾区工会组织员(目前在街道总工会在职在岗),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的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并有意竞聘相关职位的请到荔湾区总工会综合业务部(荔湾区光复中路393号后座三楼)报名。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20-81850455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相关资料:《荔湾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收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报考单位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准考证发放(待定)。荔湾区总工会综合业务部(光复中路393号后座三楼)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如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视情况缩减招聘人数,具体情况另行公示。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工会工作基础知识和应用写作。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试卷委托专业第三方命题机构命题。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按《面试通知书》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抽签,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者的,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0-81902330。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拟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为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工资待遇按照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指导标准有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月工资按双方约定的转正后月工资的85%发放。
5.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总工会综合业务部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蔡先生,联系人:020-81850455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在参加线下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下同)时须如实填写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携带至考场。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参加线下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通信行程卡及《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通信行程卡及《承诺书》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附件下载:
附件2:荔湾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
广州市荔湾区总工会
2021年9月18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荔湾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799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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