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8 08:43:33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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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試中但凡涉及到訴訟的考題中,很多考生都分不清楚訴訟的管轄問題,所以現(xiàn)就訴訟中的管轄做簡要的分析:
一、.知識點分析:
(一)刑事訴訟的管轄
1、職能管轄
公、檢、法三機關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
①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②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
③自訴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由于新設立了監(jiān)察委員會,所以涉及貪污賄賂類案件均是由監(jiān)察委員會管轄。
2、審判管轄
①、級別管轄
(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2)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動案件;違法所得沒收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②地域管轄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③專門管轄。
(1)軍事法院管轄的是現(xiàn)役軍人和軍內在編職工的刑事案件;
(2)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的是鐵路公安機關偵破的案件;
(3)森林法院管轄的是嚴重危害和破壞森林,違反森林法的犯罪案件以及所轄林區(qū)職權范圍內的一切刑事案件。
(二)行政訴訟的管轄
1、級別管轄
①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②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1)確認發(fā)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
(2)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3)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4)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2、地域管轄: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jīng)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不動產(chǎn)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向兩上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民事訴訟的管轄
1、級別管轄
級別管轄
(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案件:
(2)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案件有:
①重大涉外案件
②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3)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4)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2、地域管轄
(1)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下列案件,由本條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①因不動產(chǎn)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②因港口作業(yè)中發(fā)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③因繼承遺產(chǎn)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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