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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支一扶綜合寫作:正確認識“公告”“通告”“通知”三者之間關系

2019-06-17 13:54:21 三支一扶招聘網 http://qngfsy.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導讀】華圖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華圖教育發(fā)布:2019年三支一扶綜合寫作:正確認識“公告”“通告”“通知”三者之間關系,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更多資訊請關注華圖微信公眾號(huatuv),報班請撥打全國咨詢熱線:4006-01-9999

“公告”“通告”“通知”這三個文種都是屬于法定公文,而且名稱也比較類似。但是這三種公文卻很容易弄混,一定要分清這三者之間的關系。

比如之前考過這樣一道題目,該題給考生提供的主題背景是某市市區(qū)有一區(qū)域將對交通主干道實施改造。要求考生根據背景材料,起草一份通過媒體公布、讓民眾在施工期間繞行的公文文稿。

這樣一份不難的背景材料公文處理題,這篇公文文稿的文種應該是通告,卻有很多考生出現了偏差,寫成了公告和通知。主要問題出在對“公告”“通告”以及“通知”文種的適用不能準確掌握上,F行《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在第二章第八條中,分別對“公告”“通告”“通知”的適用作了規(guī)范:“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通告”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通知”適用于發(fā)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zhí)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zhí)行的事項,批轉、轉發(fā)公文要想避免“公告”“通告”使用中出現偏差,需要重點把握二者之間的聯系與區(qū)別。“公告”制發(fā)機關的級別高,涉及的事項大,發(fā)布的范圍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09年第33號),涉及發(fā)行2009年憑證式(二期)國債,授權新華社發(fā)布。“通告”則由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部門制發(fā),在定范圍或區(qū)域內宣布。如:上述某市市區(qū)一交通主干道實施改造的“通告”,應由地方政府或政府的主管部門制作,通過當地媒體在相關聯的區(qū)域發(fā)布即可。

要想避免“通知”與“公告”“通告”的錯用、混用并不復雜。2012年7月1日實施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在第二章第八條中,對“通知”這一下行文的主送對象明確為下級機關和有關部門機構單位,而非民眾;“通知”涉及的事項與“通告”相比要輕和平緩。所以,通過“公告”與“通知”的適用比較,不難掌握其區(qū)別。

總之,這三個文種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qū)別,我們只要從2012年7月1日實施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入手,搞清它們的適用范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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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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