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4 18:05:09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
為滿足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的需求,配齊配強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jù)《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關于深化基層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瓊人社發(fā)〔2018〕295號、《海南省組織貧困勞動力積極務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瓊脫貧指〔2020〕5號)、《關于加強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助推脫貧攻堅有關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20〕86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職位、職數(shù)、資格條件及范圍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94名。具體詳見《樂東黎族自治縣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有較強的服務和吃苦耐勞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擅長與人溝通,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服從組織的工作安排;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備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及其他相關條件;
5.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專業(yè)分類依據(jù)《2018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為準;
6.報考人員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3日)。
7.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須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理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單的;
(6)《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招聘的;
(8)我縣目前在編在崗的人員。
四、招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入編人員工資福利按照我縣事業(yè)單位現(xiàn)行工資福利標準執(zhí)行,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制。(其中縣融媒體中心人員入職后,前三年內按照我縣事業(yè)單位現(xiàn)行工資福利標準執(zhí)行,滿三年后依據(jù)縣融媒體中心的運營情況重新確定工資福利)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考試崗位按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且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組織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應當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2020年7月31日9:00-8月6日17:00,報名系統(tǒng)咨詢電話:0898-65230708。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
①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報名登記表及上傳相關材料進行報名。報名網站: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45dcRulTeeoqOsy8BhdsHQJo63MC7zz3RcxSm80h8mA
進入報名專區(qū)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系統(tǒng)填寫報名表進行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材料,信息填報不全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招聘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②傳證明材料。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
畢業(yè)證;
學位證(如有);
本人近期證明2寸免冠證件照片;
貧困畢業(yè)生應提供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的學歷認證;
定向人員需提供單位開具證明,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4.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jù)公告的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系統(tǒng)在已過報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冊報名。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8月5日17:00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或在8月5日17:00之后報名的,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資格,不能參加考試。系統(tǒng)將于8月6日17:00準時關閉。
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職位的考生,可根據(jù)報考條件要求重新補報其他職位,重新補報的時間另行通知。
5.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準考證,打印時間: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5)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jù)筆試成績情況和崗位實際需要劃定,低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不予入圍面試。
(6)筆試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在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
2.面試
(1)面試人選: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崗位數(shù),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1:3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和地點:時間和地點在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
(4)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5)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按60分劃定,低于60分為不及格。
(6)面試成績發(fā)布:面試成績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3.考試總成績計算
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報考同一崗位中招聘人數(shù)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xiàn)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四)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面試前3天在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本人有效身份證;
戶口本;
畢業(yè)證;
學位證(如有);
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
本人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貧困畢業(yè)生應提供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的學歷認證;
定向人員需提供單位開具證明。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試資格。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jù)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2.根據(jù)考試結果,組織人選進行體檢。事業(yè)編制人員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監(jiān)察人員參與。
4.根據(jù)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是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jù)考試、體檢及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
(七)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限為7天。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經招聘工作組織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八)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由樂東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下發(fā)聘用通知。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用人單位填報《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辦理工資等手續(x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編人員須在我縣服務滿5年,方可調離本縣。
六、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各項紀律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嚴格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監(jiān)督或投訴電話:0898-85522376。
七、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898-85523454
本公告中所有咨詢電話的咨詢時間均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不接受咨詢。
點擊下載>>>
2020年下半年樂東黎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018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x
樂東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
原標題:樂東黎族自治縣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
文章來源:http://ledong.hainan.gov.cn/ldxrlzyhshbzj/0600/202007/a9f9a42410f042a69d03f946eb0b17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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