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17:49:49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qngfsy.com/ 文章來源:紅星網(wǎng)
為加強省級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0年省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與計劃
本次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計劃 150名,其中專門面向選調生遴選公務員計劃 11 名,具體職位和資格條件詳見《2020年湖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遴選范圍與條件
(一)遴選范圍
面向全省(包括中央在湘直屬機構)各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以及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湘籍公務員。
專門面向選調生公開遴選的職位,面向全省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2年以上的選調生。選調生可以報考符合條件的普通職位和專門面向選調生的職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具有遴選機關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或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況依此類推),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6.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xiàn)單位時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0年12月。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網(wǎng)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遴選采取報考者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2︰00,報考者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unanpea.com)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報名時需上傳個人電子照片。電子照片應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并且與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的照片為同一底版。報名時需要按規(guī)定填寫資料,只能報一個職位。選擇職位,提交信息后,除資格初審不通過外,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2.組織推薦:網(wǎng)上報名的同時,報考者須下載打印《2020年度湖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有任免權的所在機關(單位)審核蓋章。報考選調生職位的,由同級黨委組織部審核蓋章。
3.資料上傳:報考者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制作成清晰的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處理為jpg格式或pdf格式),并通過網(wǎng)絡上傳到遴選機關指定郵箱。未在報名時間內上傳《報名推薦表》的,視為放棄報名。
4.資格初審:遴選機關在報考者報名(含提交報名推薦表)2天內要完成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2020年12月28日12︰00結束。報考者可在報名和提交報名推薦表后2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報考者可填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資格初審顯示資料不全的,報考者需要補充資料,供遴選機關審查。
報考者未通過資格初審,改報其他職位時,需重新填報《報名推薦表》,并再次上傳到報考職位相應郵箱。
報考者須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表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報考者對職位條件不清楚的,應主動向遴選機關咨詢。
(二)繳費
報考者在資格初審通過后,2020年12月28日17︰00前通過網(wǎng)上銀行繳納考務費,筆試考務費為50元/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成功即報名結束。
(三)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于2021年1月7日9︰00至1月9日24︰00自行從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報考人數(shù)與職位遴選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5︰1。報考人數(shù)低于5︰1的,核減遴選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遴選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遴選計劃。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遴選機關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筆試
筆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筆試考一科,滿分100分,重點測查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解決問題的能力。
筆試時間:2021年1月10日8︰30—11︰30。筆試地點設在長沙市,考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將于2021年1月下旬在紅星網(wǎng)、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
五、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遴選機關按規(guī)定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推薦表原件、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或業(yè)務水平測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
六、業(yè)務水平測試
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遴選機關根據(jù)需要,可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參加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范圍由遴選機關確定,一般不超過10∶1。業(yè)務水平測試由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必須在面試前完成,滿分為100分。
七、面試
(一)面試人選的確定
面試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3︰1。資格復審合格對象進入面試;有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按筆試成績60%、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4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根據(jù)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遴選機關經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協(xié)商,可降低比例或核減遴選計劃。
(二)面試
面試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監(jiān)督指導下,由各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有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按筆試綜合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有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按筆試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筆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筆試成績、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般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遴選機關根據(jù)需要,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也可以進行差額考察。
體檢由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后,由體檢醫(y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考察由遴選機關負責實施。遴選機關應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體檢或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人選時,由遴選機關決定是否遞補,并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如果遞補,必須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對象進入考察后、調動前,不得提拔職務或晉升職級。
九、公示與轉任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遴選對象,各遴選機關對擬遴選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由遴選機關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對符合轉任條件的,辦理轉任手續(xù);不符合的,由遴選機關將所呈報的轉任材料退回原單位。
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遴選機關可以對擬遴選對象進行試用,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遴選機關到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十、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負責解釋。職位設置、資格審查、業(yè)務水平測試、考察體檢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各遴選機關負責解釋。
(二)實行誠信考試。報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遴選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違法,不隨意放棄。資格審查貫穿于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遴選資格;報考者進入遴選考察環(huán)節(jié)后無故放棄遴選的,兩年內不得參加湖南省公務員遴選。
(三)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報考者,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違法情況通報現(xiàn)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查實,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不出版發(fā)行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各級組織部門和遴選機關不得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舉辦的輔導班、開設的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遴選組織者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731—82217349(省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
考務咨詢電話:0731—85063791,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5063794。
各遴選機關職位條件等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附件:
2.2020年度湖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docx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2020年12月16日
原標題:2020年湖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文章連接:http://www.hxw.gov.cn/content/2020/12/16/12800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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