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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濮陽公務員考試公告已在河南人事考試網發(fā)布_河南省公務員網

2021-02-08 09:58:20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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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考考生請注意:2021河南省考公告已發(fā)布!關于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考試時間等考情考生可以點擊下方圖片進行查看!


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

一、2021年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及職位分析

招考公告解讀入口>>> 職位表下載入口>>> 省考職位分析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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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河南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筆試考點、考場應當全程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座位后可自行決定是否繼續(xù)佩戴。

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fā)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yī)護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xù)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yī)護人員按規(guī)定妥善處置。

三、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在了解了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后,接下來就是進行緊張的備考了,成功的關鍵是有效的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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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

四、河南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下列情形中,甲和乙只需承擔雙方責任,無需承擔共同責任的是:

A. 甲乙共同實施了故意傷害行為

B. 甲乙合伙辦了一家快遞企業(yè),乙在運輸過程中丟失包裹

C. 甲養(yǎng)的羊誤入乙的菜地,乙發(fā)現后不管不問導致?lián)p失擴大

D. 甲與乙協(xié)商共同買下一套房屋,二人約定各欠賣方十萬元房款

【答案】C

【解析】共同責任是指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實施違法行為并且都有過錯,從而共同對損害的發(fā)生承擔的責任,如加害人為兩個以上的人對受害人承擔的責任。學理上共同責任又分為三種: 連帶責任、按份責任、補充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的規(guī)定,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C 項中甲飼養(yǎng)的羊造成乙的損失,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乙不管不問,對損失擴大部分承擔一定責任。甲、乙并未共同實施違法行為, 無需承擔共同責任。因此,選擇 C 選項。

【拓展】

A 項: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 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B 項:根據《合伙企業(yè)法》第五十七條的規(guī)定,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yè)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 成的合伙企業(yè)債務以及合伙企業(yè)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 項: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guī)定,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A、B、D 三項的情形,均需承擔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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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宮春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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