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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新鄉(xiāng)務員考試公告已發(fā)布_河南人事考試網官網

2021-02-08 10:21:32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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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省考公務員考試已經開始了!公告已經發(fā)布啦,想報考的考生速查公告了解詳情!


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

一、2021年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及職位分析

招考公告解讀入口>>> 職位表下載入口>>> 省考職位分析入口>>>
各地市職位查詢入口>>> 專業(yè)分類目錄查詢>>> 報名條件入口>>>
歷年分數線>> 省考模擬報名系統>>> 省考資料下載入口>>>

二、河南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問:報名申請保存成功后發(fā)現信息有誤能否修改?

答:報名申請一旦保存成功,即為通過初審,之后即不能改報其他職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廣大報考者一定要認真閱讀《河南省2020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河南省2020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操作指南》,準確填寫、反復核對要提交的各項信息,并確保擬報考職位與提交的職位一致,以免影響自己參加面試確認及錄用。

三、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在了解了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后,接下來就是進行緊張的備考了,成功的關鍵是有效的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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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

四、河南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六個月

B. 公務員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C. 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人事關系轉到掛職的單位

D.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可以被再次錄用為公務員

【答案】B

【解析】《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因此, 選擇 B 選項。

【拓展】

A 項: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而不是六個月!豆珓諉T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C 項: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人事關系不能轉到掛職的單位!豆珓諉T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系。”

D 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可以被再次錄用為公務員。《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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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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