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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32名)

2023-10-30 16:31:12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云南人才網(wǎng)

按照《全國稅務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稅總發(fā)〔2020〕68號)《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3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招聘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一)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三)國家稅務總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四)國家稅務總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五)國家稅務總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六)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七)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八)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稅務局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九)國家稅務總局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十)國家稅務總局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十一)國家稅務總局保山市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十二)國家稅務總局保山市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十三)國家稅務總局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十四)國家稅務總局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十五)國家稅務總局麗江市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十六)國家稅務總局麗江市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十七)國家稅務總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十八)國家稅務總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十九)國家稅務總局迪慶藏族自治州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十)國家稅務總局迪慶藏族自治州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十一)國家稅務總局臨滄市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十二)國家稅務總局臨滄市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十三)國家稅務總局云縣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十四)國家稅務總局云南滇中新區(qū)稅務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十五)國家稅務總局云南滇中新區(qū)稅務局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表《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艱苦創(chuàng)業(yè)、團結協(xié)作、誠實守信和為稅收事業(yè)奉獻的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3.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和公職的人員。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近三年在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5.尚在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人員。

6.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人員。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yè)生、定向委培人員不得報考。

(三)其他條件:

1.應聘2023屆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即當年畢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不包括2021年、2022年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兩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yè)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載明的專業(yè)為準。

2.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名稱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3年版)》《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8年更新)》以及教育部研招網(wǎng)專業(yè)庫等。

3.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登錄云南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ynhr.com)進行網(wǎng)絡報名,不接受現(xiàn)場、短信或來電報名。報考人員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陸云南人才網(wǎng)(http://www.ynhr.com)→點擊“單位公開招聘報名”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顏、濾鏡等功能拍照上傳)→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wǎng)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

注:電子證件照為JPG格式,圖片不得超過35KB,藍底或白底均可。

(二)時間安排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18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

網(wǎng)上交費時間: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24時;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

筆試時間:2023年11月18日(暫定),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報名材料

應聘者根據(jù)所報崗位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掃描件須以PDF文件形式上傳,每個文件不得超過300KB。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2.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

3.國(境)外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督逃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載明專業(yè)或專業(yè)領域或專業(yè)方向。學歷學位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招聘崗位要求為中共正式黨員,須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5.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撐材料原件掃描件。

(四)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審核由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負責,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核結果。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在24小時內完成審核;應聘人員如有疑問可直接與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人事處(黨委組織部)聯(lián)系詢問。

請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做任何修改。

(五)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報名時所填專業(yè)須按照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yè)方向)。

4.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5.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六)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23年11月12日24時前完成繳費。相關費用按照云南省發(fā)改委、云南省財政廳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

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登陸云南人才網(wǎng)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查詢筆試成績以及后續(xù)招聘程序身份驗證的重要憑據(jù),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無準考證不得參加后續(xù)招聘程序。

(七)招聘計劃裁減

每個崗位報名成功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3:1方能開考,未達到3:1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招聘計劃裁減公告于11月14日在云南人才市場和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報名費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從原繳費渠道退還。

五、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素質能力和稅收政策法規(guī)兩科,兩科合卷,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30日內,在云南省人才市場和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公布。成績公布后3日內接受應聘人員分數(shù)查疑申請(查疑類型:參加考試但分數(shù)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忌诜喜橐汕樾蜗拢瑧{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電話:0871-63125958)申請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六、資格復審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如出現(xiàn)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首位及中位并列時按人數(shù)比例進入資格復審,末位并列時末位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由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筆試分數(shù)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1次。遞補后仍未達到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云南人才市場和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上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并保持電話暢通。

七、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另行公告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云南人才市場和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保持電話暢通。

(二)面試要求

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滿分100分(所有崗位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60分)。面試當天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可降低比例或等額進行面試,等額面試的崗位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60分。所有崗位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和等額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均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八、綜合成績計算

(一)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相加得出綜合成績。

(二)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

九、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的擬聘用人員。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負責組織考察工作,通過與應聘人員所在學校或單位聯(lián)系,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主要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行、能力素質、業(yè)務實績、團隊協(xié)作、身心狀況、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并同步審核擬聘用人員個人檔案、遵紀守法情況記錄和個人社會信用記錄,掌握其現(xiàn)實情況,作為聘用的參考依據(jù)?疾觳缓细裾、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十、體檢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由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應聘人員為孕產(chǎn)婦在孕產(chǎn)期的,經(jīng)醫(y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chǎn)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chǎn)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組織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與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擬聘用人員在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經(jīng)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審核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在職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合,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工作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

十二、崗位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云南省事業(yè)單位關于人事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招聘紀律與監(jiān)督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在招聘過程中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執(zhí)行。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報考人員有回避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本人應主動申請回避。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應聘人員,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法規(guī)進行處理。應聘人員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違紀情形的,一經(jīng)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公告通過云南人才市場和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面向社會發(fā)布,后續(xù)相關招聘信息請及時關注云南人才市場和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四)未盡事宜由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負責解釋。

十五、聯(lián)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3125958,接受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監(jiān)督電話:0871-63120294;

(三)網(wǎng)站: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http://yunnan.chinatax.gov.cn;

云南人才市場:http://www.ynhr.com。

附件【1: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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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o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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