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8 15:39:27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山西人事考試專欄
根據《山西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要求,現將運城市體能測評及擬面試人選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人選
報考運城市公安職位與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按規(guī)定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從筆試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本次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共計514人(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報到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4月27日(分2批次報到,詳見附件1)
地點:運城鹽化中學(運城市鹽湖區(qū)府東街172號)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等執(zhí)行,具體為:
男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800米跑。
在執(zhí)行過程中,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1000米跑(800米跑)為1次;其中,綜合管理、執(zhí)法勤務、司法警察職位測查全部3個項目,警務技術職位免予測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凡應測項目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實施規(guī)則見附件2、附件3。
(四)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到。持其它與報名時填寫的法定證件類型不一致者均不能進入測試場地。凡遲到15分鐘以上或缺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2.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測評期間不得請假離開測評場地,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違者取消測評資格。
3.本次體能測評不安排復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體能測評時以身體不適或其它理由提出緩測或免測。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或體能測評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的,考生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或繼續(xù)參加體能測評,因自身身體原因或違反測評規(guī)則所造成的意外情況,其后果由考生承擔。
4.考生自備運動衣、運動鞋,禁止穿跑鞋。
5.體能測評成績及是否進入擬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復審時間為4月29日上午)當日現場張榜公布。
二、資格復審
擬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時間安排及人員名單見附件4。
(一)確定擬面試人選
不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選。若最低合格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錄用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面試人選。若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擬面試人選名單于體能測評當天現場張榜公布。
(二)復審時間與地點、聯系電話
①非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考生資格復審
時間:2024年4月27日-4月2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點:運城市委黨校A座第九教室(市內乘坐2路、14路、88路公交車,市委黨校站下車)
資格復審期間聯系電話:0359-8843827
②法院系統(tǒng)考生資格復審
時間:2024年4月27日-4月2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點: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樓審判庭(市內乘坐2路、14路、88路公交車,市住建局站下車)
資格復審期間聯系電話:0359-2620207
③檢察院系統(tǒng)考生資格復審
時間:2024年4月27日-4月2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點:運城市人民檢察院0112房間(市內乘坐2路、14路、88路公交車,市住建局站下車向東400米)
資格復審期間聯系電話:0359-2219698
(三)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擬面試人選須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及復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遷出證明。
4.與報考職位要求對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證明(應說明考生基本信息、入學時間、畢業(yè)時間、學歷層次以及所學專業(yè),有學位要求的還應說明獲得的學位情況)。
5.已就業(yè)的須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是本單位正式或臨時人員、進入現單位時間、檔案存放地點等基本信息,明確單位報考意見),檔案不在工作單位的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證明。其中,網上報名后至資格復審前離職的,須出具離職材料和檔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證明;未就業(yè)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5),并按說明填寫并經相關部門審核蓋章。
8.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專門職位和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應注明入伍、退伍情況及檔案存放情況等)。已就業(yè)的還須由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9.報考村(社區(qū))干部專門職位的,須提供由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原件(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籍貫、任村〈社區(qū)〉干部起止時間及所在單位、現是否在職、考核情況等)。
10.報考職位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要求的,須提供由所在黨支部或上級黨委出具的黨組織關系證明原件(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籍貫及接收入黨、轉為正式黨員時的黨支部名稱、時間,何時由何黨支部轉入現黨支部等信息)。
11.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相關證件(證明)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時間及相關要求,請考生隨時關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發(fā)布的公告。
附件4:運城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時間安排及名單(不含體能測評人員)
中共運城市委組織部
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運城市人民檢察院
2024年4月18
原標題:運城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4gwy/202404/t20240418_95409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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