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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教育廳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21名公告

2024-12-09 14:18:36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未知

附件下載:

1.湖南省教育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紀檢機構審查調查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2.湖南省教育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紀檢機構審查調查工作人員報名表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的有關規(guī)定和實際工作需要,湖南省教育廳部分所屬事業(yè)單位(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和18所高職院校)面向全省公開選調編制內紀檢機構審查調查工作人員。

一、組織領導

選調工作由省教育廳人事處、省紀委監(jiān)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jiān)察組及各選調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省教育廳機關紀委負責全程監(jiān)督。

二、選調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四)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結合;

(五)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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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調崗位計劃

紀檢機構審查調查工作人員21名(詳見附件1)。

四、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省內市縣兩級紀委監(jiān)委(包括派駐機構、巡察機構)、法院、檢察院、公安、審計機關等部門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以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紀檢監(jiān)察機構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崗位人員除外)。公務員、參公人員選調后登記為事業(yè)編制人員。

(二)選調條件。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業(yè)務素質好,公道正派,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擔任正科級及以下相當層次領導職務或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具有2年以上選調范圍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執(zhí)紀執(zhí)法崗位工作經歷,在現(xiàn)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xiàn)職崗位任滿一年。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見習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到2024年11月30日止。

5.選調范圍所指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以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紀檢監(jiān)察機構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應有參與紀委監(jiān)委辦案的經歷。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員額法官、員額檢察官,被評為全國全省紀檢監(jiān)察系統(tǒng)先進個人、“百名業(yè)務能手”,以及參與過地市級以上紀委監(jiān)委案件查辦并發(fā)揮骨干作用的,年齡可放寬至42周歲(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備與選調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符合選調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①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②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違規(guī)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③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④存在違規(guī)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guī)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⑤在現(xiàn)單位工作未滿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現(xiàn)職崗位未任滿一年的;

⑥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⑦與選調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⑧未經單位批準報考的;

⑨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各選調單位門戶網站等渠道同時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7日8:00至12月30日17:30(共10個工作日)。

2.報名方式:請報考人員登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或各選調單位門戶網站,下載《湖南省教育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紀檢機構審查調查工作人員報名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同時將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發(fā)送至指定報名郵箱,郵件標題及附件命名為:“XX(姓名電話)-報考XX(單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禁止一人同時報考多個崗位。

報名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內學歷學位須提供學信網系統(tǒng)驗證報告或證明材料,國外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的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及參與案件查辦等有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掃描件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

(三)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1.初審:選調單位根據(jù)崗位選調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通過網上公示等方式反饋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由選調單位將電子準考證發(fā)放至考生報名表上填寫的電子郵箱中。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復審:筆試結束后,根據(jù)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選調數(shù)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并在各選調單位門戶網站進行公告。主動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按照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復審時,請報考人員攜帶以下材料:

①《湖南省教育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紀檢機構審查調查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國內學歷學位須提供學信網系統(tǒng)驗證報告或證明材料,國外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事業(yè)單位人員需提供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證明材料復印件。本條所列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④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⑤從事紀檢監(jiān)察審查調查、公檢法審等崗位工作的基本情況,包括個人主辦或參與紀委監(jiān)委辦案等情況(需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四)筆試

1.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初審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比例不低于1:3。不足開考比例的職位,縮減相應選調計劃。

2.考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以公共基礎知識、紀檢監(jiān)察執(zhí)紀執(zhí)法業(yè)務實操等為主要內容。

(五)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工作能力和與選調職位的匹配性。

筆試、面試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按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確定)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一并進行毛發(fā)檢測,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主要通過實地調查、審查干部檔案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其德、能、勤、績、廉表現(xiàn),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群眾公認情況等。

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調動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由選調單位確定擬選調的人選,報省教育廳審查,審查通過的,在各選調單位門戶網站和調出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選調單位按程序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省教育廳、省紀委監(jiān)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解釋。

省教育廳人事處:0731—84718000

駐省教育廳紀檢監(jiān)察組:0731—84720554

省教育廳機關紀委:0731—85013097

湖南省教育廳

中共湖南省紀委湖南省監(jiān)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jiān)察組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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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dong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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