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1 10:01 來源: 湘潭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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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現將2024年湘潭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市直學校公開招聘40名教師,其中1名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見《2024年湘潭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詳情可查詢湘潭市教育局官網和湘潭市人社局官網。
二、報考條件及不得報考的情形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0周歲以下(即1993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崗位另有說明的除外。
3.湘潭開放大學機械教師、湘潭工業(yè)貿易中等專業(yè)學校數控教學、機電教學、會計教學、營養(yǎng)學教學、計算機教學、數字媒體技術應用教學等崗位需符合相應的專業(yè)要求,其他崗位不做專業(yè)要求,但須具備與崗位相符的教師資格證。(具體要求見附件1)
4.本次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根據《202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yè)目錄》)設置!秾I(yè)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yè)目錄”“本科專業(yè)目錄”“?茖I(yè)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已列入《專業(yè)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yè)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yè)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出現考生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yè)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統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相關材料進行認定。
5.考生應取得畢業(yè)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yè)證書、肄業(yè)證書等不符合要求。留學歸國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
6.非2024屆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報名前取得;2024屆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7.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0日。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6.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的在讀高校學生(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除外;在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服務期限未滿的鄉(xiāng)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yǎng)師范生、2024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內的特崗教師及省級以上文件規(guī)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其他人員。
8.湘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教職工。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發(fā)布平臺及內容
1.招聘工作程序為報名(資格初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含專業(yè)能力展示)、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聘用。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2.招聘信息發(fā)布平臺及內容
(1)湘潭市人社局官網發(fā)布《招聘公告》、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官網發(fā)布《招聘公告》、打印《報名表》和《筆試準考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及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7月18日-20日(星期四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湘潭市第十二中學斯盛樓一樓報告廳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所有崗位均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可委托代理人報名,委托報名須持有由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由委托人簽字確認的相關現場報名所需提交的資料清單及附件材料。
(三)報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忌J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信息填寫確認后,不得修改。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2.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四)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對象
參與現場報名的考生為資格初審對象。
2.資格初審內容
考生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①《2024年湘潭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②有效身份證件;③學歷、學位證書;④教師資格證書;⑤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⑥工作經歷證明(見附件3,具體按崗位要求提供)、與工作經歷證明對應的社保證明及合同;⑦退役軍人還需提供本人退伍證或退役軍人優(yōu)待證。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初審的考生,視為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或提供弄虛作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現場掃描二維碼,進入報名系統上傳相關信息和資料。
2.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的相關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面試公告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五、筆試
1.準考證打印、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時長120分鐘。考點、考室及座號安排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自行從湘潭市教育局官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2.筆試開考比例為1∶3。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市人社局審查同意,特殊崗位開考比例可降至為1∶2。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相應取消招聘崗位或核減崗位數,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被取消或核減的招聘崗位于報名截止后公布。
3.筆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部分,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為筆試總成績(均為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下同)。專業(yè)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yè)知識;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內容主要涵蓋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和新課程改革等相關內容。筆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缺任一證件者不能進入考場。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如筆試安排發(fā)生時間變動,以網站通知為準。筆試準考證需保存,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需使用。
六、資格復審
1.入圍資格復審人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前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時,以專業(yè)成績高者入圍(下同)。所有入圍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網公布。
2.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用人學校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期間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及時補充相應材料。
4.關于資格審查的幾點說明:
(1)高校畢業(yè)生是指2022、2023、2024年度畢業(yè)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
(2)2024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滿的特崗教師須提交合同書。
(3)暫缺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交合格證明或評審通過的文件,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須交驗原件,否則為資格不符。
(4)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提交已取得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fā)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名應聘,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須交驗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七、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選。
2.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公告》于面試前公布。
3.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以后,面試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4.各招聘崗位的面試方式詳見面試公告。
5.面試順序由考生抽簽決定;面試得分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下同)。
6.面試總分為100分。
7.面試總成績:面試只有試教環(huán)節(jié)的,試教成績?yōu)槊嬖嚳偝煽儭C嬖囈笥性嚱毯蛯I(yè)能力展示的,試教和專業(yè)能力展示按4∶6的比例合成面試總成績。崗位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設置面試合格分數為80分。面試具體安排詳見面試公告。
8.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未按時到達集合地點者視為自行放棄。
9.筆試、面試成績按4∶6合成為最終總成績。所有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八、體檢
1.體檢對象以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偝煽兿嗤瑫r面試成績高者入圍,面試成績相同的,筆試的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高者入圍(下同)。
2.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個人承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者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九、考察
各用人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湘潭市教育局調閱考察人選的人事檔案,核查證件證書證明,審查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棄者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十、擬聘用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公示發(fā)布之后,不再遞補。聘用人員按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并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未能按時辦理檔案轉入等手續(xù)者視為自行放棄。
十一、招考工作查詢電話(工作日工作時間使用)
政策咨詢電話: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監(jiān) 督 電 話: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機關紀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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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原標題:2024年湘潭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原文鏈接:http://jy.xiangtan.gov.cn/13025/13026/content_1319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