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澎湃新聞2021-03-0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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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森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邱光和建議以法律形式規(guī)定“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飲酒屬違法行為”,并嚴厲打擊向未成年人兜售酒類的行為。
他表示,未成年人飲酒、酗酒在任何國家都是倍受關(guān)注的社會問題,如日本法律規(guī)定不滿二十歲者不得飲酒,美國把飲酒的最低年齡提高到21歲,經(jīng)營者向21歲以下的顧客出售酒類,最高可被判入獄一年。
“目前國內(nèi)法律還沒有條文明確禁止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飲酒。對不得出售酒類給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法》、《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有規(guī)定,但比較模糊。”邱光和表示,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或沒有在顯著位置設(shè)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標志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但對處罰金額等沒有具體細則,現(xiàn)實中也很少看到、聽到商家因出售酒類給未成年人而遭受處罰的事例。
他建議出臺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禁酒法律,明確規(guī)定未滿18周歲飲酒屬違法行為,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濃度大于5%的酒精飲料。加大對向未成年人兜售酒類飲料的處罰力度,措施要更具體,“對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以行政拘留、管制、拘役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