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5年7月6日9:00—17:00,資格復審地點:泰州市人才服務中心(泰州市鳳凰東路68號建工大廈二樓)。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筆試準考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2)《泰州市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信息采集表》(由學校院、系黨組織審核蓋章,并由學校封裝加蓋封口印章后交個人攜帶)。(3)報考支教崗位的畢業(yè)生,應出具教師資格證原件。
另外,根據考生個人情況,按照《泰州市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信息采集表》內容提供相應材料:(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提供經學校院(系)黨組織蓋章的證明。(2)擔任學生干部的提供經學校院(系)蓋章的證明。(3)受到校級及以上表彰為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干部、三好學生等的提供證書。(4)獲得校級三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的提供證書。
上述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同類型的材料只須提供最高等次,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材料將作為考察積分的直接依據。因此,請各考生提供材料務必詳盡。
請相關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上述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核。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如出現(xiàn)考生主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員及其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8日9:00—12:00。
二、面試考察
面試時間定于7月11日,面試要求及須知詳見資格復審通過后發(fā)放的《面試通知單》?疾觳扇×炕e分的方式進行。
咨詢電話:0523—8688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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