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3:54:26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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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及相關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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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疑問解答
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反報考規(guī)則和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將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按照管理權限采取糾正、批評教育、答卷不予評閱、當科考試成績?yōu)榱惴、終止錄用程序等方式進行現場處置或者事后處置。
考生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情節(jié)較輕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5年內限制報考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給予終身限制報考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上述情況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將視情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通報。
三、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四、北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六個月
B. 公務員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C. 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人事關系轉到掛職的單位
D.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可以被再次錄用為公務員
【答案】B
【解析】《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因此, 選擇 B 選項。
【拓展】
A 項: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而不是六個月!豆珓諉T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C 項: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人事關系不能轉到掛職的單位!豆珓諉T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系。”
D 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可以被再次錄用為公務員!豆珓諉T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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