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2 13:22:32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吉林分院
數(shù)份遺囑互相抵觸時的選擇,一直是各類考試中需要考查的重點內容。這種類型題做題步驟是,首先我們要嚴格依據(jù)法律條文,篩選出有效的遺囑。然后將其按照時間進行排序,最后在按照“立有數(shù)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的規(guī)定,選定最終有效的遺囑。
總結一下: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非經公證程序不得變更或者撤銷,其他形式的遺囑也不得變更或者撤銷公證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立有數(shù)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遺囑無效的情形: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我們一起看一道題,試一試吧:
【例】甲生前有一輛個人財產小汽車,4月1日甲訂立公證遺囑,將小汽車給大女兒乙,現(xiàn)場一個見證人。5月1日甲通過自書遺囑的方式,將小汽車給二女兒丙,現(xiàn)場無見眾人。6月1日甲出車禍,危急時刻,在醫(yī)院5名醫(yī)護人員的見證下,口頭說明小汽車留給小兒子丁,甲痊愈出院后,又通過代數(shù)遺囑的方式,將小汽車給了其妻戊,現(xiàn)場一個見證人。后,甲死亡。請問小汽車最后歸誰所有()
A.大女兒乙
B.二女兒丙
C.小兒子丁
D.妻子戊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隱私權。
第二步,D項錯誤,給妻子戊的代書遺囑需要兩名以上見證人,代書遺囑才可生效,故代書遺囑不具備法律效力。
C項錯誤,口頭醫(yī)囑需要兩名以上見證人,所以口頭遺囑是有效的,但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在遺囑人脫離危險,有再立除口頭醫(yī)囑以外的遺囑的能力時,該口頭遺囑無效,本題中甲已經康復出院,所以該口頭醫(yī)囑無效。
A項錯誤,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不需要現(xiàn)場見證人,所以都具備法律效力。但根據(jù)我國《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guī)定:“立有數(shù)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5月1日自書遺囑在后,以5月1日遺囑為準,故,二女兒丙獲得小汽車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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