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6 09:31:10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為進一步均衡配置教師資源,根據相關學校辦學需求,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實際,經縣調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決定面向陸良縣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各中學公開定向選調139名教師(其中小學80人,初中53人,幼兒園6人)到相應學校任教,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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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黨管人才、服務發(fā)展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平等擇?yōu)原則;
(三)堅持優(yōu)化結構、嚴控編制原則;
(四)堅持人崗相適、合理流動原則。
二、選調范圍及崗位數
符合公開選調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教師。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定向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選調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y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恪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2.具有與崗位相匹配及以上級別的教師資格證。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近三年內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二)資格條件
在縣內教育工作崗位服務滿3年(截至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參工)。
1.幼教崗位:45周歲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現任幼兒教師;在同一鄉(xiāng)鎮(zhèn)工作滿3年;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幼兒園層次教師資格證;獲得幼兒崗位學科鎮(zhèn)級課堂教學競賽三等及以上獎勵或鎮(zhèn)級及以上與教學相關的表彰獎勵(不含論文獎)。
2.小學崗位:45周歲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現任小學教師;在同一鄉(xiāng)鎮(zhèn)工作滿3年;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小學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報考崗位須與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或最高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上專業(yè)一致;獲得與報考崗位相同學科鎮(zhèn)級課堂教學競賽三等及以上獎勵或鎮(zhèn)級及以上與教學相關的表彰獎勵(不含論文獎)。
3.初中崗位:45周歲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現任小學教師、高中教師、定向初中學校教師;在同一鄉(xiāng)鎮(zhèn)工作滿3年(高中、初中分流到小學人員除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初中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報考崗位須與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或最高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上專業(yè)一致;獲得與報考崗位同學科的縣級及以上組織的課堂教學競賽三等及以上獎勵,獲得鄉(xiāng)科級及以上與教學相關的表彰(不含論文獎);需具備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經歷。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過非法組織活動的人員;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近三年有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方式
本次定向選調以筆試的方式進行。本次選調不設開考比例,低于1:2開考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最低控制線為90分,低于90分的不予選調。
根據選調崗位需求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選崗錄取。
定向崗位計劃詳見《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定向選調教師幼教、小學、中學定向崗位計劃表》(附件2)。各相關中心學校、中學須積極配合完成本次選調工作,不得對報考人員參與選調附加報考限制性規(guī)定。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2.報名地點:陸良縣教育體育局干部人事科。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報。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定向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3)、《身份證》《畢業(yè)證》、與畢業(yè)證相對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選調崗位具體條件所需的相關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白底證件照電子版(像素為840×1200)和紙質版(大小為2.5×3.5厘米)各一份。
5.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對在任何時間和環(huán)節(jié)查出不符合本次選調條件要求的人員,取消本次選調資格,接受相關師德師風及紀檢監(jiān)察處理。
(二)領取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到陸良縣教育體育局干部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方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工作的命題、制卷、閱卷等工作在陸良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委托第三方負責,實行封閉管理。
2.筆試內容:圍繞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主要考察教育基礎知識,教法技能、教育法規(guī)政策和教育思想理念等。
3.筆試科目設置:考試圍繞上述內容范圍設置綜合卷,卷面分15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4.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5.報名后不能參加考試的,事假需本人所在學校和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批準,病假需縣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并由本人所在學校和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批準;報名后無故不參加考試的,視為占用考試資源行為,三年內不得參加任何選調、調配和評先評優(yōu),不以積極態(tài)度應對考試的人員將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核實處理。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將在報考學校進行公布。
(五)體檢
1.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定向或非定向崗位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選調崗位計劃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因筆試成績并列超出選調計劃數的,以就業(yè)起始學歷層次高者優(yōu)先;若還相同,以起始學歷所學專業(yè)為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優(yōu)先;若還相同,則以教齡長者優(yōu)先;若仍然相同,則以年齡長者優(yōu)先(計算到日);若再相同,則以抽簽方式選定。
2.體檢由陸良縣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時必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結果及時公示。
3.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而造成的空缺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中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按前面所述優(yōu)先辦法執(zhí)行)。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按規(guī)定向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提交《陸良縣2024年公開定向選調教師放棄體檢申請表》,否則按違反紀律處理。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情況在規(guī)定網站上公示。
(六)選崗
在體檢結束后,初中崗位中需要選崗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組織選崗,筆試成績并列的以抽簽方式確定選崗順序。
(七)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xù)
體檢合格的擬調配人員在陸良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
六、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陸良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全程監(jiān)督,并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同時接受廣大人民群眾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一)選調工作人員與選調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人事部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2〕35號)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或不具備報名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任何選調考試、調配、評先評優(yōu)。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本公告由陸良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陸良縣教育體育局干部人事科0874—6879196
監(jiān)督電話:陸良縣紀委、縣監(jiān)委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0874—6879178
附件:
1. 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定向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2. 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定向選調教師幼教、小學、中學定向崗位計劃表
3. 陸良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定向選調教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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