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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孕婦甲搭乘乙的出租車去醫(yī)院待產

2023-12-11 14:03:55 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 http://qngfsy.com/ 文章來源:未知

【導讀】華圖三支一扶招聘考試網未知發(fā)布:單選題:孕婦甲搭乘乙的出租車去醫(yī)院待產,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更多資訊請關注華圖三支一扶考試微信公眾號(htszyf),歡迎加入全國三支一扶備考交流群:764172889。

孕婦甲搭乘乙的出租車去醫(yī)院待產,途中甲出現緊急狀況,如不及時剖宮手術將危及母子生命,乙于是提高車速,路上連闖三個紅燈,將甲送至就近的醫(yī)院,甲母子平安,乙卻因闖紅燈被罰款。此事曝光后,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取證,撤銷了對乙的罰款處罰。關于本案,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孕婦甲母子的生命權背后顯現的是法的自由價值

B.交警部門處罰闖紅燈行為背后顯現的是法的秩序價值

C.本案所體現的法的自由價值與法的秩序價值是同一位階的

D.交警部門撤銷對乙罰款體現了法的價值沖突中的價值位階原則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題考查法的價值和作用知識并選錯誤項。

第二步,法的價值種類主要有三種:自由、秩序、正義。自由是指法通過制度的保障,使主體的行為任意化。有法律才有自由。秩序被認為是工具性的價值,這里強調的是秩序是社會生活的基礎和前提。正義強調的是社會生活中主體的平等和公正。正義是法的基本標準。本案中,乙闖紅燈被罰款,屬于法的秩序價值。但在交警部門了解實情后,撤銷對乙的罰款,則體現出在本案中法的自由價值高于法的秩序價值。

因此,本題應選擇C。

【拓展】

價值位階原則指在不同位階的法的價值發(fā)生沖突時,在先的價值優(yōu)于在后的價值。法律位階,是指由立法體制決定的,不同國家機關制定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在法律淵源體系所處的效力位置和等級。比如,我國法律位階,從高到低可分為:憲法、基本法、普通法、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所以在不同位階的法的價值發(fā)生沖突時,高位階的法律效力優(yōu)于低位階的法律效力。當法的價值發(fā)生沖突時首先適用位階基本原則,從高到低依次是:自由,正義,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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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liuyue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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